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7修订)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潍政办发[2017]23 
【发布部门】潍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14 
【实施日期】2017.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潍政办发〔2017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委对市规划局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后的《潍坊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4
潍坊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潍坊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1436号)和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潍坊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潍发〔201415号),设立潍坊市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强化本行业领域内改革创新、公共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划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市区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业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三)负责各县市城乡规划的行业指导;负责县市村镇规划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四)负责市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负责审批和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五)负责市区城市公共绿地规划方案和建筑物、构筑物亮化方案的审批;负责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及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大型广告牌的规划审批。
  (六)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并负责中心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市区重要规划项目和建筑方案的招标及评审。
  (七)组织开展城市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负责国内外城市规划学术及信息交流工作。
  (八)负责市区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规划批后管理工作;依法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予以认定;负责违法建设工程处理过程中的规划处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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