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0.19
【字 号】潍政办字〔2018〕138号
【施行日期】2018.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18〕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潍办字〔2018〕64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潍坊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田庆盈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马清民、市政府秘书长宋均圻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附件1),负责研究解决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对应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分别成立10个工作推进专班,工作推进专班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附件2)。各专班要在推进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向推进工作组报告改革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市职能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
  二、开展五大行动,强力推进落实
  (一)大排查专项行动
  1.排查重点。按照潍办字〔2018〕64号文件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一次办好”事项清单,逐项分析,查实现“一次办好”中梗阻问题。针对企业和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和盲点,深入查程序繁、材料多、耗时长等问题。全面排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在两集中两到位、设施配备、管理服务、信息共享、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2.排查方式。全面自查,各级各部门根据潍办字〔2018〕64号文件和全市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对照承担的具体改革任务,全面展开自查,逐项排查所承担的具体改革任务,将问题准、全,深入分析问题症结。链条式排查,以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专项行动”为重点,由牵头部门组织进行全链条无缝隙排查。窗口排查,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要求,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进行问题排查,重点查作风、查纪律、查规范。媒体暗访,充分发挥各级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组织媒体记者对政务服务窗口开展暗访,主动发现问题。企业众反馈,疏通企业众反映渠道,借助政务、政府网站等平台,全方位、多层次收集企业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所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3.编制清单。各级各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条分析,深挖问题根源,编制形成问题清单(详见附件3),市直部门(单位)问题清单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于10月31日前报市职能办备案。(责任单位:市级问题清单由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市职能办汇总;县级问题清单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大调研专项行动
  4.准确把握政策。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特别是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六个一”要求。强化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证明事项清理等政策规定的学习理解和把握,将涉及本部门的职责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对标先进。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对标先进地区,在运行方式、流程再造、服务理念等方面对标达标。通过对标学访,将先进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申请材料等与我市进行全面对比,出差距,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
政府、管委会)
  6.深入调查研究。围绕排查出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座谈交流、个别座谈等形式,深入一线、深入众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在对标调研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填写整改措施清单(详见附件4)。整改措施清单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条整改措施都要有具体的成果表现形式。市直部门(单位)整改措施清单要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于10月31日前报市职能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三)大整改专项行动
  7.全力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措施清单,要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的具体完成时限。属于多个部门联动整改的,牵头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一并整改,配合部门要主动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完成后,要形成可核查、可考核的成果形式,并报同级职能办备案。(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8.公开承诺践诺。要把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众监督。公开承诺、践诺情况要列入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整改实效。(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9.严格时间节点。要按照时间节点对问题进行整改,市直部门(单位)于11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职能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四)大督查专项行动
  10.加强日常督办。建立“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情况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各级各部门每月报告“一次办好”工作进展情况,各工作专班每月向同级职能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职能办每月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建立健全日常督查机制,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照整改措施清单,逐条逐项核查落实,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职能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组织全面督查。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工作方案》(〔2018〕—1)要求,组成4个督查组,相关媒体记者参与,对全市“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现场全面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责任单位:市职能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五)大宣传专项行动
  12.开设专栏专题。在《潍坊日报》开设“一次办好”改革专栏,宣传解读“一次办好”改革政策措施及成效。及时跟踪改革动态,每周刊登报道各级各部门在“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中的措施亮点和成果成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3.刊播解读访谈。在潍坊电视台开设专题,邀请市直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等进行访谈,就“一次办好”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解读和成果展示。年底前,市职能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宣传“一次办好”改革成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评选改革案例。集中宣传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推进改革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并评选出20个典型案例,年底前由潍坊电视台拍摄成专题片进行集中宣传展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一次办好”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组织精干力量专门负责,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改革。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调度、积极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督促、狠抓落实,确保工作成效。要解决部门利益藩篱问题,勇于革除政府权力所衍生的“不当利益”,对涉及“一次办好”改革任务的所有前置程序进行梳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坚决予以取消。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推动“一次办好”改革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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