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
激励机制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从事班级管理工作,根据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潍办发[2014]33号)和潍坊市人社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的通知》(潍人社[2014]116号)要求,现制定本意见。
一、发放标准
自2015年1月起,中小学按每班每月700元的标准发放。市财政按每班每月4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其余资金从学校现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解决。以后视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提高。
二、发放范围
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班主任及其他参与班级管理的教师。
三、发放方式
1.义务教育学校(龙源学校除外)。对市财政拨付的每班每月400元,首先按每位班主任每月200元至300元的标准进行核算,其中要有60%-80%的资金按月平均发放给班主任,要有20%-40%的资金根据每月(或每季度、每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业绩发放。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好班主任工作津贴的发放标准。特别是镇街中心校,要根据初中、小学的性质和特点,分别确定好初中、小学班主任的发放标准;另外的每班每月100元至200元,连同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解决的每班每月300元,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学期末根据班级管理团队成员的绩效考核成绩分配,班主任及其他参与班级管理的教师均参与分配。
2.普通高中、职业院校和龙源学校。市财政拨付的每班每月400元,连同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解决的每班每月300元,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建设。
四、其他要求
1.加强对班级管理团队的工作业绩考核。各单位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班主任
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和《班级管理团队成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办法要充分考虑班级管理的难度(如:学生寄宿、班额大、学生小,镇街还要考虑学校的地理位置偏远等因素)。考核办法要有利于调动干部任课和教师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要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搞活内部分配,合理拉开差距,确保优劳优酬,切实发挥激励作用。具体考核和资金发放办法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知晓率要达到100%,经85%以上教职工同意,并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配套建立资格准入、岗前培训、竞争上岗、公示备案、评优激励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竞争上岗一般安排在新学年开学前,班主任名单经公示后,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和规划财务科备案。教育局每年对优秀班主任和新上岗班主任进行培训,每两年组织一次“十佳百优”班主任评选,对长期担任班主任且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树先等方面要优先安排。
3.完善全员育人导师制。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全员育人导师制、全员育人责任制,充分调动班级管理团队每一名成员的积极性,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通过万潍名教师访万家、班教导会、家长
课程和家长委员会等工作制度,在入学、控辍、安全、学生成长等方面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4.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的落实,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各学校校长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识到位,组织到位,确保把好事办好。各学校要对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探索,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好建议,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以便进一步完善意见和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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