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用户章程
电子收费是黑龙江收费公路管理局电子收费运行中心向广大车户提供车辆不停车或停车通行服务,其关键信息采集和分辨系统包含电子标签和龙通卡。电子标签是一个含有微波通信和信息存放功效识别装置,是利用最新电子和微波通讯技术,为用户提供移动信息电子载体,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专用设备。龙通卡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收费统计专用卡,龙通卡配合电子标签使用,能够在电子收费车道或人工收费车道出入。为规范电子标签和龙通卡使用规则,现就相关事宜作以下约定:
一、申请
(一)个人用户。申请办理高速公路电子缴费用户必需已持有建行、兴业银行、工行信用卡(厦门市建行暂不办理)且账户状态正常个人。
用户持本人身份证、信用卡、行驶证等相关资料到闽通卡用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办理电子缴费业务,必需确保以上证件和用户本人一致。并签署“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委托扣款结算协议书(个人用户)”,经过银行签约专用设备(软件)进行信用卡和闽通卡签约绑定,签约成功信息返回后即绑定生效。一张信用卡仅限绑定一车。
(二)单位用户(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办理高速电子缴费用户必需是信誉良好,在本省建行、兴业银
行、工行(厦门市建行暂不办理)指定机构开立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基础存款账户或通常存款账户或专用账户),且愿意按每辆车交存一定金额高速公路通行费确保金(确保金标准为:客车7座及7座以下500元/车,8座以上1000元/车,确保金最高不超出8万元;货车装载质量5吨及5吨以下1000元/车,装载质量5吨以上元/车,确保金最高不超出10万元)单位或已取得银行法人账户透支单位(注:单位用户确保金标准具体按“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委托扣款结算协议书”实施)。
1、申请单位经办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责任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账户信息、需绑定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委托代扣业务申请书(单位用户)”,明确可绑定车辆车牌号、车型等。
2、申请单位经办人员持银行审批同意单位用户业务申请表、行驶证等相关资料到,签署“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委托扣款结算协议书(单位用户)”,一车一协议。经过银行签约专用设备(软件)进行银行账户和闽通卡签约绑定。签约成功信息返回后即绑定生效。
(三)免征车用户
符合《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要求》并经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企业确定免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用用户,均可向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企业提出办理电子标签和闽通卡(免征车)申请。
高速免费是按入口还是出口
经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企业同意后,用户方经办人员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办理电子标签和闽通卡(免征车)相关手续。
(四)工作人员办理电子标签、闽通卡发放和安装手续,安装测试后即生效。
(五)客车用户须向本企业缴纳电子标签(含闽通卡)工本费380元/套。
(六)货车用户第一次申请闽通卡业务时,闽通卡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提供使用。如用户损坏、遗失闽通卡,每卡补收30元工本费。
二、使用
(一)在福建省联网高速公路上,闽通卡作为车辆通行专用卡,不能作为其它使用。
(二)用户方应该自觉遵守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相关要求,根据闽通卡和电子标签使用须知及服务提供方其它要求,正确使用闽通卡。
(三)电子标签和车辆是唯一对应关系。未经本企业同意用户方不得自行安装或有意移动破坏电子标签。不得将电子标签或闽通卡转让、租借她人使用。由此给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企业造成损失,用户方应该赔偿。
三、结算
用户车辆经过高速公路收费车道时,系统自动判定该闽通卡是否正常,假如是正常卡,系统将自动、分次从用户帐户中划扣用户名下闽通卡相关费用,为此本企业无需事先通知用户。用户应确保帐户中有足够款项,以避免闽通卡服务中止;假如因用户原因包含但不限于用户自行撤销帐户、帐户存款余额不足、帐户被冻结等造成划扣不成功,即用户为黑名单用户,则必需通行人工收费车道进行现金缴费。
四、其它事项
(一)用户方了解使用电子标签和闽通卡和本企业提供服务不可避免会受到网络故障及系统优化、升级影响,并可能造成服务中止。
(二)用户方遗失电子标签、闽通卡,或其它原因造成电子标签、闽通卡不能正常使用,应该立即向本企业申请挂失或补办,费用自理。遗失补办期间不享受电子不停车服务。
(三)用户方确保向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企业提供全部资料是真实、正确、完整,不然,用户方应负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四)本协议如有变更,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企业将以业务公告形式通知;用户方若对变更有异议,须在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企业发出公告后30日内向本企业提出,不然视为用户方得悉并同意此
章程。
闽通卡使用须知
闽通卡是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电子支付记账卡,用户持闽通卡,将无需用现金缴纳车辆通行费。闽通卡配合电子标签使用,将无需停车刷卡,直接经过“电子收费车道”自动支付车辆通行费,实现电子不停车收费。
闽通卡和电子标签须配套使用并和车牌号一一对应,不然无法通行电子收费(ETC)车道。安装闽通卡和电子标签车辆能够在电子收费(ETC)车道和人工收费车道和自动发卡车道通行,单独持闽通卡车辆能够在人工收费车道和自动发卡车道通行。
一、使用方法
二、通行方法
安装闽通卡和电子标签车辆能够经过以下多个方法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
1、电子收费(ETC)车道入—电子收费(ETC)车道出
车辆通行于收费站入、出口电子收费(ETC)车道,无需停车直接通行。
2、电子收费(ETC)车道入—人工收费车道出
车辆通行于收费站入口电子收费(ETC)车道,无需停车;出口时车辆通行于人工收费车道,须取出闽通卡交给收费员进行读卡电子支付操作。
3、人工收费车道入—电子收费(ETC)车道出
车辆通行于收费站入口人工收费车道,将闽通卡交给收费员进行写卡操作(无需领取通行卡),出口时车辆通行于电子收费(ETC)车道,无需停车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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