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判决书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判决书
    近日,本法院审理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将判决书公布如下:
    原告李某系被继承人王某的债权人,诉称王某逝世后,其继承人未按照法定程序清偿王某的债务,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清偿债务并支付利息、违约金等。
    经审理查明,被继承人王某于2018年6月逝世,其留下的财产由其妻子和两个儿子继承。王某逝世前,曾借款给原告李某10万元人民币,约定于2019年6月1日还款。然而,王某逝世后,其妻子和两个儿子未按照法定程序清偿王某的债务,原告李某多次催讨无果,故起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由其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王某的债务,应由其妻子和两个儿子共同承担。被告未按照法定程序清偿王某的债务,已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遗产继承律师费
    鉴于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本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原告李某的债务10万元人民币,同时支付利息、违约金等,共计5万元人民币。
    二、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被告不服本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特此判决。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