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
【导语】⼩学⽣⽇常⾏为规范是国家教育部对中⼩学⽣⽇常⾏为的最基本的要求,为了加强对⼩学⽣⽇常⾏为规范训练,促使他(她)们从⼩就树⽴正确的国家观,集体观,道德观,法制观,⼈⽣观,价值观等理念,养成良好的⾏为习惯,促进⾝⼼健康发展。教育要使⼈愉快,要让⼀切的教育带有乐趣。以下内容是为⼤家准备的《⼩学⽣⽇常⾏为规范》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先,我们⼩学⽣必须遵守《⼩学⽣⽇常⾏为规范》。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脱帽、⾏注⽬礼,少先队员⾏队礼。
  2、尊敬⽗母,关⼼⽗母⾝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所能及的事。听从⽗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师,见⾯⾏礼,主动问好,接受⽼师的教导,与⽼师交流。
  4、尊⽼,平等待⼈。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互相帮助。不欺负弱⼩,不讥笑、戏弄他⼈。尊重残疾⼈。尊重他⼈的民族习惯。
5、待⼈有礼貌,说话⽂明,讲普通话,会⽤礼貌⽤语。不骂⼈,不打架。到他⼈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不随意翻动别⼈的物品,不打扰别⼈的⼯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的事努⼒做到,做不到时表⽰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学习别⼈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不⽓馁,遇到困难努⼒克服。
  8、爱惜粮⾷和学习、⽣活⽤品。节约⽔电,不⽐吃穿,不乱花钱。
  9、⾐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饭前便后要洗⼿。⾃⼰能做的事⾃⼰做,⾐物⽤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品,上课专⼼听讲,积极思考,⼤胆提问,回答问题声⾳清楚,不随意打断他⼈发⾔。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整,卷⾯整洁。
  13、坚持锻炼⾝体,认真做⼴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体活动。
  14、认真做值⽇,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1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少先队员服从队的决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集体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学会合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多观察,勤动⼿。
  17、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铁路、码头玩耍和追逐打闹。
  18、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时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乘公共车、船等主动购票,主动给⽼幼病残孕让座。不做法律禁⽌的事。
  19、珍爱⽣命,注意安全,防⽕、防溺⽔、防触电、防盗、防中毒,不做有危险的游戏。20、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像和上信息,收听、收看内容健康的⼴播电视节⽬。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远离,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吧等未成年⼈不宜⼊内的场所。敢于⽃争,遇到坏⼈坏事主动报告。
  ⼆、注意安全的有效防范。
  1、严格作息时间,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作息。
  2、注意课间的安全,不做危险的游戏,上下楼梯有序不拥挤。不在⾼处攀爬,不在教室⾛廊、楼梯、栏杆等易摔的地⽅玩耍。
3、上体育课应听从教师的有效指导,不做有危险的动作游戏,不离教师的监控范围。
4、注意往返学校的交通安全。
5、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校园。三、养成良好的卫⽣⽂明习惯。
1、不随地乱扔果⽪纸屑、⽜奶盒等,随时保持校园环境的⼲净、整洁。
2、养成良好的个⼈卫⽣习惯,远离不洁净的零⾷。
  3、养成良好的学习卫⽣习惯,注意近视的预防,坚持每天做眼做保健操。以上三⽅⾯希望我们全体学⽣共同遵守,为创建平安校园、环保校园⽽努⼒
  ⼩学⽣违纪处罚规定
  对违纪现象做出公正的惩处,能督促学⽣修正错误,促进学校⽂明的建设,创造⼀个严明、守纪的校风。
  第⼀条:学⽣有下列⾏为之⼀者,属⼀般违纪,⼀经查出,责成班主任视其违纪情况,处以班内点名批评、书⾯检查和班内⼤会检讨处分。1、上课、上⾃习迟到或早退⼀次者。
  2、上早(课间)操拖拉,晚到操场或做操动作不规范⼀次者。
  3、做眼保健操不认真⼀次者。
  4、在午休、晚休时间内违犯宿舍有关规定⼀次者。
  5、不经允许,⽆故不上交作业⼀次或不参加阶段性⼩考⼀次者。
  6、不经允许,私⾃进⼊教职⼯活动场所⼀次者。
  7、提前买饭或买饭不排队⼀次者。
  第⼆条:学⽣有下列⾏为之⼀者,视其情节,学校处以校内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8、不经允许,住宿⽣出校⼀次者。
  9、在教学楼内⼤声喧哗⼀次者。
  10、对违纪情节⽐较严重或对检查⼈员批评接受态度不诚恳⼀次者。
  11、在⼀周内有⼀般违纪现象两次以上者。
  12、旷课⼀节者。(含体育课、班会课、劳动课、⾃习课、校会)
  13、⽆故不上早操、课间操或眼保健操⼀周之内两次者。
  14、违反宿舍关于午休、晚休的规定,⼀周达两次以上者。
  15、⽆故损坏公物,除按规定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以通报批评或从严处分。
  第三条:学⽣凡具有下列⾏为之⼀者,视其情况,学校处以记过处分,并视其表现在⼀定时间内取消该处分,不记⼊学⽣档案,否则将记⼊学⽣本⼈档案。16、在学校组织的各种考试中,有舞弊⾏为⼀次者。
  17、学⽣违纪对检查、管理⼈员教育态度⽣硬⼀次者。
  18、学⽣违纪在⼀学年被学校通报批评两次(含两次)以上者。
  19、学⽣连续旷课6课时(含6课时)以上者。
  20、连续迟到、早退,⼀周在三次以上者。
  21、在校内有吸烟、打牌、下棋等⾏为者。
  22、⽆论在何时何地去吧、电⼦游艺厅⼀次者。
  第四条:学⽣有下列⾏为之⼀者,视情节,学校给以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并记⼊学⽣档案。23、学年考试成绩有三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学校处以留校察看处分。
  24、⼀学期旷课、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三次作为旷课⼀节)累计达50节以上者,以⾃动退学论。(注销学籍)
  25、乱⽤电器、乱扯电线者,最低应给以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事故者开除学籍。
  26、学⽣有早恋倾向,不接受学校教育者,勒令退学。
  27、有盗窃、赌博、酗酒⾏为者,视其情节,学校给以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28、打架、⽃殴者,视情节,学校给以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对携带凶器⽃殴或勾引社会⼈员到
学校寻衅者,⽴即开除学籍,并报送公安机关。
  29、触犯法律被公安机关收审者,开除学籍。
  30、学⽣对批评教育不满,对⽼师或学⽣有报复⾏为者,视情节轻重,学校给予留校查看直
  ⾄开除学籍处分。
  31、对个别违纪学⽣,若屡教不改,可采取连续加重处分,直⾄开除学籍。
  昆阳⼀⼩学⽣违纪处分条例
  根据《中⼩学⽣守则》、《中⼩学⽣⽇常⾏为规范》及《学⽣校园常规要求》、《学校常规要求》等精神,制订本条例。第⼀条处罚形式
  对严重违反《⼩学⽣守则》、《⼩学⽣⽇常⾏为规范》等有关规定和校规校纪者,视情节轻重,看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罚。
1、检查具结
2、通报批评
3、赔偿经济损失
4、⾏政处分第⼆条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学⽣⾏政处分有以下5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过
5、留校察看
  第三条学⽣有以下违纪⾏为之⼀者,给予警告处分:1、⼀学期内多次违纪且德育考核不合格者;2、⼀学期内连续旷课6节或累计旷课10节;3、严重违反课堂常规、造成影响者;
4、考试时有舞弊⾏为且不服管教态度恶劣者;
5、有抽烟⾏为者;
6、有偷摸⾏为者;
  7、与同学发⽣纠纷,不依靠学校或家长解决,⽽私下⽆关⼈员处理造成影响者;8、有影响学校声誉⾏为者。
  第四条学⽣有以下违纪⾏为之⼀者,给予严重警处分:1、⼀学期内连续旷课10节以上者或累计旷课15节者;2、违反纪律,不接受管理教育,影响严重者;3、参与打架,后果较为严重者;4、有偷摸⾏为,影响较严重者;
5、与同学发⽣纠纷,不依靠学校或解决,私下⽆关⼈员处理造成后果者;
6、有其他严重违纪⾏为者。
  第五条有以下严重违纪情况的学⽣加重处分:
  犯有第四条中列举的缺点错误、处理时不认错,态度不好,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后,不能改正缺点错误,继续违反纪律的,视其违纪情况,给予记过、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第六条凡故意损坏学校财物者,除要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政处分。
  第七条凡寄宿⽣上学期间私⾃外出校园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劝退。第⼋条⾏政处分的时限、记档:
  1、警告、严重警告记⼊当学期操⾏评语,受记过以上处分要记⼊学⽣档案或学籍卡,在撤消后也要在档案中注明。毕业升学时要记⼊相关材料。
  2、处分撤消后,如果表现确实突出,经半年以上考察,由所在班级教师、同学评议、教务处审查呈报,学校⾏政会议审核批准,其处分可从档案中撤消。第九条⾏政处分的批准公布与撤消:1、⾏政处分的批准公布:
  给予严重违反校规学⽣以⾏政处分,必须填写处分学⽣审批表,履⾏书⾯申报审批⼿续,并通过家长,予以公布。2、⾏政处分的撤消:
  受处分学⽣如有明显进步,错误确实改正,可予以减轻或撤消处分。
小学生行为规范  撤消处分必须填写"申报撤销处分登记表",履⾏书⾯申报审批⼿续,并予以公布。撤消处分,须经本⼈申请,班主任同意,经校⾏政会批准,校长签发,⽅可撤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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