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公司成⽴条件有哪些
很多⼈在⽣活中会听到“私募”⼀词,就是私下募集资⾦。⽽这个是有风险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必然是可⾏的,但若是没有符合相应条件,那么会受到法律制裁。那么,私募公司成⽴的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店铺⼩编将会为⼤家详细地进⾏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私募公司成⽴条件有哪些
《私募证券投资基⾦业务管理暂⾏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基⾦管理⼈,应当向基⾦业协会申请登记:
(⼀)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民币;
(⼆) ⾃⾏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民币以上;
(三)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及⼀名合规风控负责⼈;
(四)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为记录,在⾦融监管、⼯商、税务等⾏政机关以及商业银⾏、⾃律管理等机构⽆不良诚信记录。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业协会申请登记。
基⾦业协会依据其制定的规则办理基⾦管理⼈登记⼿续,可以采取约谈持牌负责⼈、专家评审、现场检查等⽅式对基⾦管理⼈的登记申请信息进⾏核查,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了解基⾦管理⼈诚信状况。
什么是私募基金私⼈股权投资(⼜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是⼀个很宽泛的概念,⽤来指称对任何⼀种不能在股票市场⾃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股权投资基⾦,然后交由私⼈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标公司。私⼈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股权投资基⾦⼀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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