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办理条件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成年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或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供养义务人相关收入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低保条件1、申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去户籍地乡镇申请。
2、受理:社区(村)协助乡镇根据个人申请,收集户口簿、身份证、经济核查授权及家庭经济状况申报,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将申请资料上报乡镇;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当场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3、审核审批:经乡镇审核,出具相应结果材料,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在社区(村)公示结果7天,无异议的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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