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2024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广州市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哪些
    (一)二手房交易的税
    1、契税:通住宅税率1.5%,非普通住宅税率3%(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2、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营业税:成交总价的5.8%(房产证办证时间未满二年交纳,如办证时间已满两年不用交纳)。
    4、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2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先进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5、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二手房交易的费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2024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购房者在买房时,除了购房款,还有买房后的房产过户费,向国家缴纳的房产税费以及装修费等。为节省开支有的人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以广州为例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呢?
    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
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6、登记费
    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交易手续费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其他情况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8、佣金
    成交价*3%,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9、贴花:5元/套
    如果购房时需要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0、评估费
    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
    11、抵押登记费
    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2、委托公证费
    如果购房需要办理公证,那么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300元/二本公证书,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
    如果需要赎楼,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13、赎楼担保费
    费用计算——业主欠款×1%。期限为3个月,收费2000元,龙岗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及大鹏新区设手续费300元。
    14、赎楼罚息
    不同银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样,一般按欠款金额的0.5%收取
    15、赎楼短期借款利息
    一般1个月赎楼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额×1
    如若买卖方涉外,还会产生如下费用:
    16、买卖合同公证费
    由公证机关向涉外方收取,征收标准:
    过户价×0.003%(过户价50万)
    过户价×0.0025+250(50万过户价≤500万)
    过户价×0.002+2750(500万过户价≤1000万)
    17、抵押合同公证费
    买方涉外并需要贷款时,由公证处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务费。
广州市二手房交易税费
    一、广州市二手房交易要交纳的税费
    卖方税费: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商品房),1.5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2、营业税:房屋价格的5.63%
    3、税:房屋价格的3%
    4、个人所得税:房屋价格的1.5%
    5、印花税:房屋价格的0.05%
    6、通住宅满5年且为先进一套的,不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7、普通住宅满5年但不是先进一套的,不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1%;
    8、普通住宅未满5年的,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总价的5.56%,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1%;
    9、非普通住宅满5年且为先进一套的,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差价的5.56%;
    10、非普通住宅满5年但不是先进一套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2%,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差价的5.56%;
    11、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房屋总价的2%,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房屋总价的5.56%。
    买方税费:
    1、房屋登记费:住房为单位登记80元/件、个人登记50元/件,非住房为55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减半收取。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2、权证印花税:5元/本
    3、印花税:房屋价格的0.05%
    4、契税:房屋价格的3% 房屋买卖税费
    二、广州市楼市调控的政策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如下:
    加强住房限购政策
    (一)居民家庭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下同)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简称法人单位,下同)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二)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为防控信贷风险,经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作以下调整:
    (一)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二)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三)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管理
    (一)商服类(商业和办公,下同)房地产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报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较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300平方米,不符
合该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划将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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