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风电)并网验收手续(山西省调版)
光伏/风电并网手续办理流程
一、第一阶段:资料报送及批准书下达
1、发电企业首次与调度中心系统处联系后,报送资料,下达批准书,上报资料明细如下。
备注:(1)、调度命名申请需要报送三个光伏厂站的名字。
(2)、主接线图要盖业主公章,需要蓝图,主接线图电子版不能直接用设计院的图纸(右下角不能有设计院的备注等内容),需要按照模板修改成标准格式。
(3)、填写报送设备参数表。
资料模板详见第一阶段资料模板文件夹
2、发电企业向系统处启动专责申请开通OMS账户,开展OMS 账户后录入一次设备参数、场站基本信息录入、场站支持文件上传。注意集电线要分条录入,要按照调度批准书的命名规范录入(比如调度批准书命名为121,集电线就要缀121录入)。详见第一阶段资料模板文件夹。
3、系统处审核资料齐备,OMS一次设备库录入完整正确后,经领导审核通过后下达正式批准书。发电企业开展启动前相关工作,地区公司、电科院负责给发电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二、第二阶段:启动前准备
1、确定计量关口
负责人:王伟平,所需资料如下
王伟平发起确定计量关口的文件后需各科室流转,领导审批后印刷厂打印红文。
2、确定计量关口的同时(拍照计量关口文件即可),到发策部、交易中心、调度综合技术处分别办理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注意需提前递交张宝明处长资料。
2.1发策部:递交资料
负责人:张宝明。
资料清单如下:
流程提交后即可签订外部流转单。
2.2签订购售电协议
负责人:张畅
资料清单如下:
发起流程后即可在外部流转单签字(卢总)
2.3签订调度协议
山西省邮编负责人:岳亮
资料清单如下:
发起流程流转后(主要是水新赵处签字),可以签订内部流转单综合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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