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于”的用法
古汉语“”的用法
“于”、“於”本是两个字。作为介词,甲骨文、金文都只用“于”字,而不用“於”字。“於”在甲骨文、金文之中和“乌”是同一个字。《说文解字》:“於,象古文乌省。”后来虽分化成了“於”、“乌”二字,但仍读“於”如“乌”,是个叹词。“於”作介词,是春秋战国之际才出现在东南沿海一带的方言用法。(《诗经》中“于”字出现335次,作介词259次,占77.3%,作助词65例,作叹词11例。而“於”字共出现48例,只有4例作介词,其余全作叹词。)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后世的文言文中,“于”、“於”并用。汉字简化以后,“於”并入“于”。
“于”在文言文中主要用作介词。它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而是首先要与其它词或短语组成介宾结构,然后再和其它词发生关系。用“于”字构成的介宾结构,多数情况下,用在动词、形容词之后作补语。只有在表示时间、表示范围等情况下,才可以前置作状语。“于”的作用有四个方面:
(一)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位或动作、行为所涉及的范围等。
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方位等是介词“于”最基本的用法,可视情况译为“在”、“从”、“到”、“在……中”、“在……方面”等。例如:
①子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
②遂置姜氏城颖。(《左传·隐公元年》)
③青取之蓝。(《荀子·劝学》)
④权起更衣,肃追宇下。(《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⑤上古竞道德,中世逐智谋,当今争气力。(《五蠹》)
  例①中的“于”引进时间,可译为“在”。例②中的“于”,引进处所,可译为“在”。例③中的“于”,引进处所,可译为“从”。例④中的“于”,引进行为趋向的地点,可译为“到”。例⑤中的“于”,引进范围,可译为“在……方面”。
(二)引进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方面,可视情况译为“向”、“跟”、“给”、“对”、“对于”等。例如:
①季康子问政孔子。(《论语·颜渊》)
  ②余将告莅事者。(柳宗元《捕蛇者说》)
③莫若遣心腹自结东。(《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赵则有功矣,魏则未为忠臣也。(《史记·魏公子列传》)
  例①中的“于”,可译为“向”。例②中的“于”,可译为“给”。例③中的“于”,可译为“跟”。例④中的“于”,可译为“对于”。
(三)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
“于”的这种用法,是用在被动句中。有时,动词前还可有“见”、“受”等字与之照应,可译为“被”。例如:
①劳心者制人,劳力者制人。(《孟子·滕文公上》)
②臣诚恐见欺王而负赵。(《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人。(《赤壁之战》)
(四)引进比较的对象。
比较相关事物的优劣高下,古汉语中往往用“于”引进用以比较的一方,构成介宾结构,放在形容词或少数表心理活动的动词之后作补语。一般可译为“比”。例如:
①苛政猛虎也。(《礼记·檀弓下》)
②沛公曰:“孰与君少长?”良曰:“长臣。”(《项羽本纪》)
注意
第一,“于”除用作介词之外,还可用作动词词头。这种用法,文言文中只能写作“于”,而不能写作“於”。例如:
“黄鸟于飞。”(《诗经·周南·黄鸟》)
第二,“乎”也常作介词,用法大致与“于”相同,可参见第五节“乎”字。
(五)于是
1、“于是”本是介词“于”和代词“是”构成的介词结构,可以放在谓语之前作状语,或放在谓
语之后作补语。根据“于”的用法的不同,可分别译为“从这”、“在这”、“在这时候”、“在这种情况下”等。例如:
  ①遂墨以葬文公,晋于是始墨。(《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②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对曰:“午也可。”于是羊舌职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于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左传襄公三年》)
③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柳宗元《捕蛇者说》)
例①中“于是”可译为“从这时”。例②中第一个“于是”可译为“在这个时候”,第二个“于是”是连词,第三个“于是”可译为“在这些事情上”。例③中“于是”可译为“在这种职业上”。
2、“于是”后来虚化为连词,一般用在句子开头,连接后一句与前一句,或后一段与前一段,表示承接或因果关系,和现代汉语“于是”用法相同。例如土和于读什么
①居顷之,石建卒。于是上召广代建为郎中令。(《李将军传》)
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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