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备案情况说明样本
1. 出口货物证明怎样写
我们也是货代公司,怎样可能没有场站收据呢?假如要是写说明也是货代来写。不过本着处理问题,你可以这么写:敬重的XX:
我公司XX代理XX公司于2009年X月X日在XX机场,出口一批XX货物。运单号为:XXXXXXX. 由于XXX缘由我公司无法供应场站收据,所以导致XX公司无法退税。现我公司特此供应说明,盼望贵处办理相关退税事宜。在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忘贵处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XXXXX公司
年月日
总的来说就是把状况照实写好就可以了,有不合理的地方你再改改。
怎样申请退税2. 出口退税单证备案需要填写什么表
出口退税单证备案需要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名目》表。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备案的单证还有合同、出口货物明细表、提单、装货单(即下货纸)。同时地方税务局还要求将报关单也复印一份进行备案,一并装订到备案单证中。
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运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运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材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登记当企业运营情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依据实际需要变更或登记退税登记。
扩展材料:出口退税条件(1)必需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需具备这一条件,是由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准绳。
(2)必需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托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
区分货物能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能否属于退(免)税范
围的次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赐予退(免)税。(3)必需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要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
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根据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4)必需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根据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需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需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
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运营权的生产企业、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
货物退(免)税时必需添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需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参考材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3. 出口退税单证备案需要填写什么表
出口退税单证备案需要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名目》表。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备案的单证还有合同、出口货物明细表、提单、装货单(即下货纸)。同时地方税务局还要求将报关单也复印一份进行备案,一并装订到备案单证中。
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运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运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材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登记
当企业运营情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依据实际需要变更或登记退税登记。
扩展材料:
出口退税条件
(1)必需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需具备这一条件,是由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准绳。
(2)必需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托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分货物能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能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次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赐予退(免)税。
(3)必需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要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
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根据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