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3篇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3篇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1
提交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直接攻博生除外)。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考生网报后,须向报考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送交下列材料(各招生单位通信地址见附件,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国考报名费3.2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6.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提交1-6项资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往届生还须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报考单位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费一经交纳,均不退还。
(四)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2
(一)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医科大部分专业(药学院各专业及部分附属医院的分子医学专业除外)的外语参加*医学博士英语统考(含听力)。其它各学科、专业的外国语(含医科日语、法语、德语等)及业务课均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自行命题的外语初试不考听力。
(三)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公布往届试题。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3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口语(含听力)和业务能力考核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护照)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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