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邮政银行严重失误的投诉
关于银行严重失误的投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x,现居住于xx市xxxx,身份证号xxxx。近来,我发现xxx邮政银行因为他们的工作失误,错误将一笔贷款算在我的名下,近期甚至冻结了我的银行卡。在与银行沟通无果后,特此致信领导,恳请领导为民做主,让银行将相关银行卡解除冻结,消除对我们的负面影响。
2014年,我们家向xx邮政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大概是8万人民币左右。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我家的当时的条件不符合申请这笔贷款的条件,因此虽然办理了相关手续(拍照、签字等,这也给后来贷款被人冒领埋下了伏笔),但最终没有放贷给我们。此后,我们家也就服从相关规定,没有在想过这笔贷款的事情。然而今年年初,xx邮政银行工作人员突然,说我家有一笔8万元的贷款,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按期还贷,现在连本带利大概还需要还款16万左右。在于银行沟通和查询后,我们发现我们名下确实有这笔贷款,正是2014年没有成功放贷的那一笔。银行工作人员说,这笔钱当时被其他人冒领取走了,但是一直是记在我们名下。对此,我们感到震惊很诧异。
当时申请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我们不符合放邮政银行贷款
贷条件,也没有按照当时贷款的相关规定发给我们存折。因此我们作为老百姓,很自然、很确定地相信这笔贷款没有发下
来,因此我们也不需要还贷。这是一个百姓的本能反应和基本常识。结果如今告诉我们当时其实符合条件,贷款也成功发下来了,却被别人冒领,现在还有可能要影响我们的诚信记录。我们不能接受这样极不正义、极不公平的结果。
从法律角度来看,银行没有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存在重大过失。一方面,我们对该贷款(借贷合同)的成立没有认识,即没有相应的效果意思,该合同不应对我们生效,银行应当消除这笔错误贷款记录,并积极配合办理解冻手续。另一方面,即便承认该合同有效,但银行竟然将贷款发放给错误的人,给我们造成了重大损失,属于主给付义务的瑕疵履行,也应当及时消除负面影响,进而赔偿我们的损失。因此,我们请求领导,责令该银行消除我们名下的这笔贷款,并积极配合我们与相关部门联系解除银行卡冻结。
此外,银行工作人员一边告诉我们“不符合放贷条件”,一边将贷款发放给第三人,其中是否有非法的利益输送我们不得而知,但难免让人怀疑。银行作为该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没有培训、管理、监督好工作人员,放任其欺骗客户、牟取私利,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现在,该银行一直给我们打电话,要求我们还款。但我们并没有取得这笔贷款,何来“还款”一说?银行却对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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