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说起源
资料来源:中国网文化中国 作者: 乾坤客 时间: 2012-10-09
“五行”一词,最早见于《尚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甘誓》据说是夏朝遗文,文中的“五行”具体所指,没有说明,但“五行”和“三正”并用,可以推想它和上古历法及上古先民的尊天观念相联系。
“五行”次见于《尚书·洪范》:“初一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威,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手甘。”《洪范》一文,据记载作于西周初年,乃周灭商后二年,商朝旧臣箕子向周武王所陈述的“天地之大法”的记录。箕子说,天赐给禹《洪范》九畴,也就是九种“天地之大法”,“五行”是九畴中的第一大法。这说明五行观念早在大禹时就有了。
《史记·历书》云:“黄帝考定星历,以立五行。”以此推论,五行观念的产生更上溯到了黄帝时期,并且说明五行的产生和星历气象有关。一个土一个于念什么
五行说现代很多学者都说是古代朴素的唯物论,认为我国古代思想家把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当作构成宇宙万物的基本物质或元素。是不是这样,我们从五行范畴的形成来探讨,就可以清楚地得出结论。
五行的起源,有“五数说”、“五方说”、“五祀说”、“五星说”和“五工说”等等,事实上,五行应该源于河图。河图是天文图,河图源于太极图,太极图是说明阴阳之气的,阴阳之气的五分法具体化就是五气,五气易象化就是五行,五行实起源于五气,而五气是天地共同作用的结果。时令节气本来是日月地三体运行所成,然而,却可以用天上的木火土金水五星在地上的东南中西北的出没情况作标志。我在《太极河图洛书》一节已介绍过,太极图源于天文历法的测绘,河图洛书是用奇偶数按阳奇阴偶的原则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对
阴阴消长情况所作的天文解说图。河图数分布在太极图上,形成四象特征点和中宫特征点五个特征点。对于太阳年周视运动太极图而言,河图数1、6为冬至,2、7为夏至,3、8为春分,4、9为秋分,分别代表冬、夏、春、秋四象。5和10据中宫,代表四季土(四季均分之后的余气)。
古人将五个特征点象八卦一样,分别取法于自然之象而命名之,就是五行象。冬天气温冷如水,故以水配之;夏天气温热如火,故以火配之;春天草木欣然,故以木配之;秋天草木金黄,结实如金,故以金配之。因为一个太阳年365.25天,并非整数日,无论四分、八分、十分,还是十二分,都不能按天完全均分,所以对春夏秋冬或不同历法的月份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调整,一年四季才能节气分明。又因为春夏秋冬在大地上随地理方位的不同而不同,大地(实际上指立足点)对不同地理方位的四季起着控制作用,因此,古人把调整节气的时段(闰日或称余分)以土配之,土据中央而控四方(闰以定岁,即定四季,四季配四方)。不同的历法,调整的办法也不相同,古人有时一年调整一次,将土季置于夏至之后,称为长夏;有时置于夏至和冬至之后,称为过年日(古十月历有大年和小年);有时置于四季的后边,称为季土。一年调整不过来,就用置闰的办法超年度调整。不论如何调整,都将每年调整节气的时段统称为土季。金木水火土五行之象就这样形成了。由此可知,五行金木水火土在最初形成之时,是以实象的五种物质表示五种节气,已进行了一定的取象比类,后来,五行之象又泛指五个特征点,类象范围更广,一如八卦一样,可以类指万物万象,并形成为用五分法揭示宇宙万物的结构、关系、性质、状态或过程的抽象哲学范畴。
因为五行是用五分法揭示宇宙万物的结构、关系、性质、状态或过程的抽象哲学范畴,所以当然可以用来把具体物质的构成要素分为五类,并用金木水火土范畴来表示每一类,这是五行的应用,但是,这里的金木水火土并不实指金木水火土五种具体物质,就象乾坤可以表示天地,但并不单单就指天地,还可以表示父母、君臣等等。五行说是我国古代思想家创造的一种用取象分法思维揭示宇宙万物化生规律的辩证理论,五行之象既然是从实象中抽象出来的,当然也可以用其实象之间的关系来帮助理解这种抽象范畴之间的关系。不了解这一点而用朴素唯物论来解释它,其实正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目前有些学者由于混淆了五行从具象到抽象的过程,企图因五行的具象性而否定五行说的科学性,原因就在于此。
五行起源于四时五气,而四时五气是天地共同作用的结果,却是地的独有现象,所以五行由天生而属地,也就是说“五行丽地”。
《协纪辨方》说:“行也者,言其行于地也。质行于地,而气通于此数之有五焉,故曰五行。”五行取象于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民并用之,废一不可”的五种物象,古人称之为“五材”。《尚书大传》说:“水火者,百姓之求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以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五行即五材也。”有用之五材因被具象化为五行概念,后又上升为抽象的范畴,从而能以之对万物万象进行说理,故而被上古先民所崇拜,并被列为祀典。《国语·鲁语上》说:“凡谛、郊、祖、宗、报,此五者,国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
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这种对五行的祭典,由专职的“五行之官”负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蔡墨之言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故有五行之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五行之官因“一日失职,则死及之”的重大责任,因而对五行知识的研究十分重视,从而促进了五行观念的发展。
五行之间的关系汉代董仲舒称之为“比相生而间相胜”,也就是相邻者相生,相间者相克。
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起于何时,现在不得而知,早在《左传》中就有记载。黎子耀先生在《阴阳五行思想与〈周易〉》(《杭州大学学报》1987年5月,第1—2期)中认为殷代已有阴阳五行思想。甲骨文中殷人所祭之先公即为阴阳五行,亦即日月五星。他说:《史记·殷本记》所载先公契至振为日月五星亦即地支,地支中包含五行相生说(火、土、金、水、木);微至主癸为天文五官,又为天干,天干中包含五行相胜说。这一切都可以在甲骨卜辞中得到证实。所以系统的阴阳五行思想包含在干支二十二个字里。他在《马王堆汉墓帛书易经卦序释义》中又说:帛书《易经》的发现,表明“《易经》的八卦包含阴阳五行思想,这一点至此可以成为定论。这就打破了那种认为八卦只讲阴阳,不讲五行的看法”、“就学术思想的源流来说,阴阳五
行自始就是以一个完整的系统而出现的,帛书本的上、下卦序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这就打破了那种认为阴阳五行来自两个不同流派的看法”、“在阴阳五行思想发生的年代问题上,帛书本明确表达了八卦和阴阳五行的密切关系。这就打破了过去在古史辨论中认为阴阳五行的思想始于战国时期的看法”(黄寿祺、张善文主编《周易研究论文集》第一辑)。江国梁先生认为“阴阳观念,最早是出于对太阳升落的观察而建立起来的,是明与暗,是伏羲氏以前的事。后来人们的观察视野从太阳转到月亮,并能对月相进行科学的辨认,才建立有明确的昼夜和东西二方的阴阳观念,这是‘伏羲——女娲’时代的事”,而“伏羲——女娲时代”,按江国梁先生所指是旧石器时代或新、旧石器过渡时期(江国梁著《周易原理与古代科技》92页、273页,鹭江出版社1990年2月版),因此它应该是在距今一万年以远。《左传》中史墨论日食,曰:“火胜金,故弗克。”但此处并未系统阐述五行网状生克关系。五行网状生克关系应该是在具象化的五行概念形成后,受阴阳生胜关系的影响,将实象的五材生胜关系提炼出来,赋予抽象的五行范畴的。
在量天尺中,晷阴短了,则晷阳必长,这就是阴生阳;晷阳短了,晷阴必长,这就是阳生阴。晷阴长于晷阳,称为阴胜阳;晷阳长于晷阴,称为阳胜阴。晷阴晷阳之间的生胜之理,上古先民在日晷测影的实践中是早就知道的,太极阴阳观念形成后,抽象的阴阳范畴之间也就总结出了这种生胜道理,也就是生克之理。这种生克之理不断地应用到现实生活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很多事物间都存在这种道理,实象的五材之间的生克关系也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被抽象总结出来并加以运用。五材的生克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很容易理解。水生木:
水滋润草木;木生火:草木燃烧生火;火生土:火燃烧后形成灰土;土生金:土中有矿石并能提炼金属;金生水:金冷则凝水,金热则化水。水克火:水可灭火;火克金:火可熔金;金克木:金器可以锯木、砍木、雕木;木克土:草木之根既可以钻入土中,草木又可以破土而出;土克水:土可以吸水,又可以挡水。当五材被抽象为五行范畴后,五材之间的生克关系也就被赋予给了五行。
从阴阳生胜之理发展到五行生克之理是思想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它使人们对事物和现象的认识从单线联系发展到网络状或立体状的多样联系,这里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太极分合思维方式的优越性。在五行结构的太极中,每一行都和其它四行发生着相生、相克、被生和被克的关系,五行之间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使太极处于一种生生不息的辩证的动态平衡和化生中。因为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同时也是多样的,在一个巨系统中,总是牵一发而动全局,现代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等,都可以在五行学说中到雏形。所以五行学说对于认识复杂多样的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思维现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行说是在太极阴阳说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一理论事实上并不神秘,它不过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用太极分合思维中的五分法揭示宇宙万物万事多样性的有机统一的规律。这就使它在阐释万物万事的整体性、丰富性、复杂性、结构性、有序性、动态性、系统性等方面具有了化繁为简的独特功用。
五行之间的动态性体现在质变和量变两个方面,五行之间从性质上讲存在生克关系,使得每行的发展必然
会由量变发生质变,但发生什么样的质变,还要辩证地看量变的具体情况。我国古人将此形象地总结为“五行生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论”:
一、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相济;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能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栋梁。
二、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三、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缩;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埋;土能生金,金多水浊。
四、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多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多水热;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五、金衰遇火,必见销融;火弱逢水,必为熄灭;水弱逢土,必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倾陷;木弱逢金,必为砍斫。
六、强金得水,方挫其锋;强水得木,方泄其势;强木得火,方化其身;强火得土,方止其焰;强土得金,方制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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