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庭审程序规范
劳动仲裁庭审程序规范
为规范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法律尊严和劳动仲裁权威,保障劳动争议双⽅当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劳动仲裁庭审程序规范。接下来,让店铺⼩编带⼤家详细看看吧。
劳动仲裁庭审程序规范
⼀、开庭前准备
(⼀)书记员核对仲裁当事⼈和其他仲裁参加⼈的⾝份。
(⼆)书记员宣读仲裁庭纪律:
1.仲裁庭开庭期间,所有⼈员必须服从仲裁员的指挥。
2.仲裁庭内要着装整洁,不得随意⾛动。
3.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得⿎掌、喧哗和吵闹;不得使⽤任何通讯⼯具,不得进⾏其他妨碍仲裁的活动。
劳动仲裁程序4.未经仲裁庭许可,仲裁参加⼈不得发⾔和提问。
5.旁听⼈员不得发⾔和提问。
6.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录⾳、录像或摄影。
7.对违反仲裁庭纪律和⼲扰仲裁活动的⼈员,由仲裁员予以劝告和制⽌;不听劝告的,仲裁员有权作出警告、训戒或责令退出仲裁庭;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仲裁员进⼊仲裁庭,书记员宣布:全体起⽴!仲裁员⼊席,书记员宣布:坐下。
(四)书记员向仲裁员报告:本案当事⼈、委托代理⼈(证⼈、鉴定⼈、勘验⼈、翻译⼈员等)已全部到庭,⾝份核查⽆异,庭审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宣布开庭
(⼀)宣布开庭
仲裁员: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XXX诉XXXX解除劳动合同(克扣拖⽋⼯资、⼯伤待遇、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案,现在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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