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多久移交检察院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的收入水平提高了,生活水平也有了巨大的改善,汽车也步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现在的道路是随处可见的车辆,就可能会发生交通肇事,由公安机关侦查,之后移交检察院,那么交通肇事多久移交检察院?现在,我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交通肇事多久移交检察院
交通事故诉讼 交通肇事罪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应当移送检察院,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交通肇事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
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技巧
1、合理选择受诉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仅仅可以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因此,当事人可以从方便诉讼、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选择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但最重要的是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
2、做好诉前财产保全。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最好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大多是保全车辆),不能轻信对方的“承诺”,也不能消极等待,要有足够的风险意识。因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诉讼风险,使受害者的费用、受损财产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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