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
大题(共10题)
一、
【案例一】
某县公安局接到众举报,称县工商局一科长家赵彦有巨额存款及多处房产,与其工资收入明显不符。后该案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大量证据材料,包括320万元的存折;三处房屋的房产证;赵彦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邻居王勤提供的证言,称经常看到有一些陌生人出入赵彦住宅;邻居张强证言,称赵彦生活极度奢华。赵彦辩称其存折和房产均是继承海外亲属的遗产所得。问题:1.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应如何处理?2.分析本案中存折和房产证分别属于证据种类和分类中的哪一种?3.分析本案中两个证人证言的证据分类。4.如果审查起诉阶段,王勤提出其证言是由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威胁所做,赵彦也提出其供述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如经查属实,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5.本案中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担?
该如何奖励自己【答案】
二、[案例]被告人侯某,男,30岁,农民。侯某在与人斗殴中,用铁棍将于某右膝关节击伤,致使于某右膝关节严重骨折,后经痊愈,但于某右腿行走不便,留下终身残疾。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侯某赔偿经济损失。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被告人侯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被害人于某全部医疗费用。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未上诉,县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于某认为县人民法院判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侯某只赔偿医疗费显系偏轻,针对民事判决部分提出上诉,要求判处侯某赔偿全部医疗费外,还应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等其他经济损失。此案上诉期过后,县人民法院认为刑事判决部分巳经发生法律效力,于是将侯某交付监狱执行。问题:该县人民法院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上诉时,将被告人侯某交付监狱执行刑事判决部分是否正确?并请说明理由。
【答案】
三、张某、王某、李某、盗窃一案,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初步审查过程中,认为起诉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后再起诉。5月8日,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开庭后,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同时申请审判人员吴某回避,理由是吴某于4月28日曾接受被害人黄某的请客,在某酒楼吃饭时被王某的哥哥用照相机拍了下来。被告人张某还申请审判长齐某回避,理由是被告人张某曾旁听过齐某审判的另一起、盗窃案。他认为齐某量刑偏重,闭庭后曾向齐某提意见,齐某非
但不予接受,还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因此张某认为齐某对他有成见,由齐某担任审判长,会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合议庭当庭驳回了这两个回避申请。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对此决定不服,申请复议一次,又重复了上述理由。鉴于这种情况,合议庭宣布休庭,将回避申请报告院长决定。该法院院长听取了审判长的报告,核实了有关情况,遂作出口头决定:准许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要求审判员吴某回避的申请,决定吴某回避。对于被告人张某要求审判长齐某的回避申请,由于本案审判长齐某并不认识被告人张某,被告人提出申请回避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不能成立,经复议驳回申请,由齐某担任审判长审理全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罪、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王某有期徒刑5年,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一审判决后,张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王某、李某表示不上诉。于是一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给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张某的案件由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原合议庭成员对案件重新审理后,改判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宣布改判后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人不得上诉。1.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査中,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做法是否正确?
2.张某、王某、李某是否可以提出回避申请?3.合议庭当庭驳回被告回避申请的做法是否正确?4.被告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吗?院长的做法是否正确?5.—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给三被告的次日,将被告王某、李某交付执行是否正确?为什么?6.二审法院在对此案的处理上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7.—审法院重审该
案时,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
【答案】
四、何佳、赵乐、唐蜜、钟欣四人投资设立嘉恒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恒公司),从事文化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嘉恒文化传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为30%、20%、20%、30%。其中,何佳以货币300万足额出资,赵乐以办公设备出资,唐蜜以用户数据收集技术专利出资。且该专利实际市场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钟欣以二手奥迪A6出资但并未转移奥迪A6的所有权。嘉恒文化传播公司的股东名册记载了四位股东的姓名等事项,但办理公司登记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遗漏了赵乐的名字。此后,据知情人士爆料,何佳的300万出资实际上是由其妹何欢提供的,何欢不愿意暴露巨额财产,故而与何佳签订合同,约定其为实际出资人并享受投资权益,后来兄妹二人反目成仇,双方因投资收益归属发生争议,何欢主张收益归自己所有并将自己记载于股东名册。赵乐知道何欢才是实际出资人后,决定退出公司,对外转让其股权,于是书面通知了另外三位股东,唐蜜、何佳分别于收到通知后的第15日和第25日表示不同意,但唐蜜不愿购买赵乐的股份,钟欣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满30日仍不置可否。由于内耗不断,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只能申请破产,陆仕是债权人之一,强烈要求并成为清算组成员,其保证人萧媚以其对嘉恒文化传播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萧媚也是债权人,以其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申
报,法院宣告破产,民工王科主张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应当优先清偿,不久,嘉恒文化传播公司申请和解。问题:1.上述出资存在哪些问题?应当如何改正?
2.赵乐有无股东资格?能否参与分红?为什么?3.赵乐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为什么?4.何欢与何佳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5.何欢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6.如果上述主张不能成立,何欢怎样才能使上述主张成立?7.嘉恒文化传播公司申请破产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错误认识?
【答案】
五、(2009年)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问题: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
判决?理由是什么?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案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六、案情:为了减少渔民使用废旧渔船作业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并促进渔业生产转型升级,某市作出规定,由某县渔业局向渔民回收废旧渔船,每艘旧船补贴渔民5万元。渔业局的一位负责回收事项的办事人员陈某利用事先知道的信息,在渔民知道上级规定之前,先私下以每艘船1万元的价格(略高于当时的市场价),向渔民购买废旧渔船20艘,再通过自己内部的操作,每艘渔船获取补贴款5万元,共计获取国家补贴款100万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问题: 1.陈某购买渔民废旧渔船的行为能否构成罪?如果认为能够构成,其主要理由是什么?如果认为不能构成,其主要理由是什么?
2.如果认为陈某购买废旧渔船的行为构成罪,其行为是作为的犯罪还是不作为的犯罪,为什么? 3.陈某获取国家补贴款的行为能否构成贪污罪,为什么? 4.如果认为陈某构成贪污罪和罪,对这二罪应该如何处理?如果认为应该择一重罪论处,其主要理由是什么?如果认为应该数罪并罚,其主要理由是什么?(两问均需作答)
【答案】
七、案情: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作出判决,宣告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合法送达后,被告人马某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于是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由2名审判员、1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经详细翻阅本案有关诉讼材料,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不当。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被告人马某无期徒刑。问题:本案中死刑复核程序有何错误?
【答案】
八、5月1日,甲与乙签订购买手机的合同。合同中约定:手机总价5000元,首期款3000元.余款应于12月31日前付清。在余款付清之前,乙仍拥有该手机所有权。另外,甲应当于收到手机的当天对其进行检验。6月1日,甲发短信给好友丙,欲将其宠物狗毛毛出卖。短信中称:丙应于收到短信后一周内回复并支付价款500元,付款后即可取得毛毛的所有权。甲应于12月31日放假回家时.将毛毛送至丙家中,送达前毛毛仍由甲负责照顾。7月1日,丙回复短信同意,并将500元转至甲的银行卡账户。其后,甲回复短信已收到500元转账。8月1日,毛毛产下3只小狗:小白、小黄、豆豆。甲的同学陈某误以为其品种为日本柴犬,看见后十
分喜爱,愿以1000元购买毛毛、小白、小黄。甲同意,并将狗狗交给陈某,陈某支付1000元现金。陈某对甲和丙的买卖合同并不知情。8月2日,陈某带毛毛、小白和小黄去宠物医院注射疫苗,得知狗狗并非日本柴犬,而是秋田犬。2017年9月1日,陈某与李某签订50袋澳洲进口狗粮的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交付地点,但约定由李某代办托运,运费由陈某承担。次日,李某将50袋国产狗粮交给快捷货运公司运输。9月5日,陈某将运输途中的10袋狗粮以原价转售关某。9月6日,因货运公司员工保管不周,20袋狗粮不慎丢失。9月8日,30袋狗粮运至陈某住处。陈某虽发现狗粮为国产.但仍接收。同日,陈某通知关某其购买的10袋狗粮于运输途中灭失。11月5日,宠物狗毛毛突患重病,濒临死亡。陈某打电话告知甲,因错将狗狗当成日本柴犬而购买,要求甲返还1000元价款并取回3只狗,甲拒绝。11月15日,甲将1500元转至乙的银行卡账户。12月1日,甲发现手机无法充电,经检查系因使用劣质锂电池,导致其寿命仅有正常手机的1/4。甲要求乙免费维修,乙拒绝,并以甲未按期付款为由要求取回手机。问题:?1.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免费维修手机?为什么??2.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谁享有4只小狗的所有权?为什么?
【答案】
九、案例:市民甲某日到餐馆吃饭,在消费了56元后向店主乙索要发票,店主以发票用完了拒绝开发票,两人发生口角。市民甲扬言要去税务局举报该饭店偷税漏税的行为,店主乙以为甲不会为了区区56元去举报
他,说:谁不去举报,谁就是孙子。市民甲一气之下到管辖的某区税务局举报店主乙,不想市民甲前后跑了十几趟,税务局也没有对店主甲进行处理。市民甲气愤之余扬言要告税务局不作为的行为,税务局在这样的情形下对店主甲进行了100元的,并同时做出对市民甲奖励1元人民币的决定。市民甲觉得税务局奖励自己1元钱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侮辱,自己前后跑了十几趟,车费也化了近百元。遂将该税务局告上法庭。税务局辩称: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的奖励数额是按照举办违法金额的大小来决定的。因此,对于市民甲的举报事实,奖励1元人民币已经是超过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因此是依法行政的正确决定,断没有侮辱市民甲的意思。请你根据上述描述,从一个法律人的视角,对这起乌龙事件谈谈自己的看法。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
2.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案】
一十、甲、乙、丙、丁、戊打算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3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价1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25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5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5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
公司唯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庚。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4.乙转让股份给庚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5.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5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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