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为什么有的发票上税率是星号?这四个问题要看清
Q
一、为什么有些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显示***?
【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
Q
二、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以实际销售额先判断是否符合增值税小微优惠。
【不符合增值税小微政策】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符合增值税小微政策】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Q
三、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是不征收税款,还是先征后退?
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征收增值税。
【免税条件】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Q
四、对于月(季度)销售额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销售额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发票的使用】按照现行发票管理有关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性质上属于普通发票,同时还具备增值税抵扣功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确保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扎实落地,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且下道环节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申报表填写】月销售额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月销售额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第3行“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的“货物及劳务”列次。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增值税发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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