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斜巷运送人员管理,确保人员运送安全,根据(GB21008-2007)《地下矿用架空索道 安全要求》、(AQ 1038-2007)《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及评分办法》等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巷道设计
一、斜巷运送人员必须优先选用架空乘人装置作为运输工具,禁止采用斜巷人车运送人员。
二、运行架空乘人装置的巷道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沿线非上下人地点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不得小于0.7米,在人员上下的地点(站台)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不得小于1.2米,且不得因巷道有风门、管道等设施而缩减。
2、乘坐人员时脚蹬与巷道底板间隙不小于100mm,钢丝绳与底板不小于1800mm;无人乘坐时脚蹬与巷道底板间隙不小于200mm,钢丝绳与底板不小于1900mm;
在站台:乘坐人员时脚蹬与巷道底板间隙不大于200mm,无人乘坐时脚蹬与巷道底板间隙不大于300mm。
3、两股钢丝绳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0mm,人员乘坐间距不得小于8米。
4、机头高度不小于4.5米,机尾不小于3.5米。
三、站台的设置应避免人流和车流的交叉和相互干扰,机头、机尾处的站台必须设计在水平巷道中。所有站台,地面必须要防滑,无障碍物。
四、站台的长度不小于两吊椅间距。
五、站台内必须有充足的照明,沿线应设适度的照明。
六、坡度大于15 o时必须有台阶,20 o以上时应有扶手。
七、车房、站台及巷道内每100米设信号装置,要求声光俱全,集中上板。
第二条 设备选型
一、设备选型由机电矿长(副总)负责,并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二、钢丝绳:
1、钢丝绳应选用线接触、同向捻、带纤维芯的股式结构钢丝绳,在有腐蚀环境中推荐选用镀锌钢丝绳。
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6;张紧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6。
3、钢丝绳最大正常运行速度:采用固定抱索器时应不大于1.2m/s;采用活动抱索器时应不大于2.5m/s(坡度大于16 o时不得超过1.6m/s)。
三、驱动部分:
1、驱动部分必须有制动装置。制动装置应为失效安全型。新安装大于20 o,长度大于600米的,必须安装液压站轮式制动装置。
2、驱动轮和尾轮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60。
3、驱动轮轮衬与牵引钢丝绳的摩擦系数不应小于0.25。
4、在主机正常运转情况下,减速器使用寿命不少于50000h。
四、吊椅及抱索器
1、吊杆和抱索器应有足够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5。
2、吊椅应舒适并装脚撑,吊椅座面到钢丝绳的距离不得小于1M。
3、固定抱索器适应倾角不大于35 o,活动抱索器适应倾角不大于18 o,可摘挂抱索器适应倾角不大于35 o。
4、抱索器采用模锻制作,抱索器钳口两端必须要有圆弧过渡,端部内外不允许有棱角。
5、抱索器的抗滑能力不得小于重车在最大坡度时下滑力的2倍。
6、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应自动脱扣。
五、托(压)绳轮
1、托(压)绳轮应转动灵活、导向可靠、无卡阻现象。托(压)绳轮的内侧必须有圆锥过度且高于外侧的轮缘,防止向内侧跑偏。轮缘边的厚度不小于6mm,轴径不小于24mm,轮径不小于240mm。
2、托(压)绳轮应具有可换性,并应由有弹性,耐磨和阻燃材料制造。
3、相邻两托绳轮的间距要小于两吊椅的间距。
六、张紧装置的张紧能力要求比产生的最大张紧力至少大3倍。钢丝绳的张紧力最高只允许为钢丝绳的破断拉力的8%。
七、应具有下列保护:
1、紧急停车装置;
2、过流、过压、欠压保护装置;
3、过速、欠速保护装置(过速10%或欠速20%时,能自动停车);
4、上坡点掉绳保护;捕绳器必须具有防止卡阻抱索器的功能;
5、固定吊椅防过摆装置;
6、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越位保护装置(该装置必须为重力下压式和感应式)。在下人地点后方应安装两道帘式(或喷水式)提醒设施和一处语音提示。
7、制动闸和主电机联锁:即制动闸不打开,主电机不能启动。
8、张紧装置限位保护,采用重锤张紧装置的应有重锤落地保护。
9、下口无人或采用无人值守运行方式的应装备视频监视系统。
八、操作台
1、自动、手动、检修模式之间的转换开关必须为钥匙型。
2、具有显示系统的运行状态、乘人记数、速度、保护类别等信息的功能。
九、通用件、易损件、备用件应保证质量与互换性。
第三条 安装
1、设备的安装必须有施工措施,施工措施必须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牵头审批。
2、在安装工程开始前,安装单位应参加土建部分的验收,当土建施工满足设计图纸尺寸要求时,才能进行设备安装工作。
3、安装前必须先放好巷道中心线和腰线;固定托轮架的横梁长度应根据各安装处巷道尺寸确定,横梁两端
埋入巷道的深度应不小于横梁高度的2倍~3倍。
4、巷道实际倾角不应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5、乘坐间距不应小于设计值,且不应小于5m。
6、钢丝绳必须避免硬性接头,只允许以纵向插接方式联结。插接长度至少应为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必须保证联接处在通过驱动轮、尾轮和钢丝绳导向系统时绝对顺畅。
7、从部件到组件人工盘动试车,检查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和全部电气部分,一切正常并符合有关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后,进行钢丝绳和张紧装置的安装。
8、空载试运行以慢速和运行速度试车时间总和不得少于4h。空载试运行时,应对所有设备进行观察和监测,没有问题或处理后,再进行下一步吊椅安装工作;
9、吊椅的安装:根据线路坡度的大小不同,抱索器的夹紧力(扭矩值)按下表选取;
坡度(o) | 扭矩值(N﹒m) |
≤15 | 15 |
15~20 | 17.5 |
20~25 | 22.5 |
25~30 | 30 |
35 | 37.5 |
抱索器要避开钢丝绳接头端部的距离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
为延长运载索的使用寿命,应不定期地移动抱索器的夹紧位置(向运行下方移动),其移动距离不小于300mm。以便减少抱索器在过旋转及托轮时对运载索产生的弯曲和扭曲应力造成对钢丝绳的疲劳磨损时间。
10、吊椅与抱索器联接后,抱索器抱紧钢丝绳时,必须保证座椅保持水平;同时,吊椅运行时不应碰及钢丝绳导向装置等各部件。
11、空载试运行:从上站和下站各安装一个空吊椅先以慢速直至运行速度进行空载试运行,两者运行时间总和不得少于4h,以上述相同的方式,以设计4倍、2倍和设计吊椅间距布满全线试运行,其运行时间总和不得少于4h;
12、重载试运行:必须采用模拟人员有效载荷的重物进行重载试运行。试运行载荷按设计的1/2、2/3和有效载荷分别进行。
第四条 验收
一、验收要严格按照(AQ 1038-2007)《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相关要求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验收。
二、安装前验收:
1、所用材料均应附有质量保证书。必要时应进行化验或鉴别,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主轴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不应有影响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3、外购件、外协件均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须有在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必要时按相应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装配。
4、铸件不应有疏松、气孔、沙眼、裂纹等影响强调的缺陷。
5、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氧化层、折叠、结疤等影响强调的缺陷。
6、焊接件焊缝不应有裂纹、夹渣、间断、烧穿等缺陷。
7、机座应有足够的刚度,能承受频繁的启动与制动。
8、乘人装置各零件表面的毛刺、切屑、油污应清除干净,零件配合表面不得有损伤。
9、托轮应具有高弹性且耐磨、阻燃材料制作的可以更换软质轮衬。
10、托轮的轮衬内径应小于轮体,压装后靠自身紧缩力固定在轮体上;轮衬与轮体的配合应满足设计要求。
11、驱动轮和尾轮不应有降低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三、安装好后,矿应组织运管办、调度所、安监处、技术科、安装、使用、维护等单位现场验收。
1、乘人装置运行时,吊椅应无自滑现象。固定吊椅转动灵活,通过驱动轮和尾轮时无离心甩动;活动吊椅和可摘挂灵活、可靠。吊椅通过各托、压绳轮时不应有干涉现象。
2、乘人装置运行时,通过钢丝绳导向装置时,轮系各部不准有干涉现象,各绳轮转动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3、操纵台各控制按钮,指示应准确、可靠。
4、制动应安全、可靠。
6、操纵室司机头部位置噪声值应不大于85dB(A)。
7、驱动装置运行中,减速箱内油温温升不超过35℃,各主要部件壳体最高温度应不超过75℃。
8、具有声、光信号装置。
第五条 运行管理
一、架空人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防护措施应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
二、乘坐人员必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按照规定地点和先后次序上下。
三、乘坐人员上车时,应超前座位一步,双手紧抓吊杆,然后跨骑座位,两脚放在脚踏处,同时将头歪向右方,下车时应一脚先落地,然后站立下车。
四、人员上车时,先检查座位绳卡有否脱落,避免座位沿绳下滑或脱落,摔伤或撞伤乘坐人员。
五、一个座位只准乘坐一人,其他人员不得抓扶。乘坐时要坐稳,严禁在座位上睡觉、打闹、摇晃座位。严禁手扶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应集中精力注视前方,无事不准乱摇矿灯,发现有钢丝绳掉道和其他意外事故时应以摇矿灯为停车信号。
六、只准乘坐人员,不准吊挂其它物件。乘坐人员随身携带工具不得超过15公斤,长度不得超过1米。严禁同时运送携带易爆易燃物品。
七、司机必须注意观察并随车检查运行情况,发现钢丝绳掉道或有异常应立即停车处理,严禁在操作峒室内睡觉。
八、维修工必须每日对检查一次。严禁吊杆与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装置自动脱钩,制动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九、人员上、下或禁止人员通行的地点和路口要设明显的警示标志。上下人地点和沿线必须有充足照明,机头、机尾和沿途上下人位置悬挂"此处上车"、"此处下车"字样的标志牌。
十、架空乘人装置的闭锁必须可靠,转换开关必须采用带钥匙型的,钥匙由检修工和值班人员保管。
十一、紧急停车后必须查明原因,消除事故隐患,由司机在操作台操作,方可启动。如运行中遇碍而需紧急停车,需认真检查排除故障或采取了有关措施后,方可重新运行。
十二、检修时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1、必须由两个及以上的人进行。一人维护,另一人进行安全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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