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06月
委托单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文利
项目负责人: 徐成刚
技术审核人: 张建辉
姓 名 | 证书编号 | 签名 | |
项目负责人 | 徐成刚 | 0235 中国铁建和中铁的区别 | |
编写人员 | 宋学诗 | 0237 | |
李飞 | 环评工程师登记证号B10500041200号 | ||
技术审核人 | 张建辉 | ||
附件(目录见表1-1)
1总 则
1.1核查背景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利用精细化工技术为能源产品的清洁化及生产过程的清洁化提供产品、技术及服务的专业环保科技公司。主要从事脱硫催化剂、脱硫净化剂及其它脱除有害物质的净化剂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公司目前拥有脱硫催化剂、脱硫净化剂等三十余个品种的产品;气相醛加氢催化剂、润滑油异构脱蜡催化剂、聚烯烃催化剂、催化新材料等十余个品种的特种催化剂产品,以及高性能脱硫剂及其循环再生使用技术、脱硫组合工艺技术等成套工艺和设备。出于发展战略安排,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简称“A股”)股票。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分公司以及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均属于化工污染类型,需进行环境保护核查,并由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查批准,以便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避免其因环境污染问题带来投资风险,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按照环发[2003]101号文、环办[2007]105号文和《首次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要求,我公司受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本次环境保护核查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上市核查的请示见附件2)。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我单位随即成立核查项目组,对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核查范围内的企业进行了核查,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企业相关资料等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资料收集整理、咨询企业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报告》,现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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