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 费用标准
冀建质[2003]115号
河 北 省 建 设 厅
冀建质[2003]115号
河北省建设厅
关于颁发《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建设银行装修贷款根据建设部、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改革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建设厅编制了2003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以下简称“本费率”),经与省计委等有关部门会签同意,现予颁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费率与省建设厅颁发的《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配套使用。
二、自2003年7月1日以后新开工建设工程使用本费率;2003年7月1日以前开工的建设工程按原规定执行。
本费率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
一、总说明……………………………………………………………………………………(1)
二、费用项目组成……………………………………………………………………………(2)
三、有关问题的规定…………………………………………………………………………(8)
四、工程计价程序表…………………………………………………………………………(11)
五、建筑工程费率……………………………………………………………………………(13)
六、安装工程费率……………………………………………………………………………(21)
七、市政工程费率……………………………………………………………………………(26)
八、装饰装修工程费率………………………………………………………………………(31)
九、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33)
一、总说明
(一)《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以下简称“本费率”)是根据建设部、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改革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费率是编制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实行施工图预算、结算的依据,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费率与我厅颁发的《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综
合基价》配套使用。
(四)本费率中未包括按国家计委计标[86]1313号文规定的,由专业部制定的费用定额,若发生时按专业工程的费用定额结合我省情况使用。
(五)本费率中包括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
二、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风险金、规费、税金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地区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间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暑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
(2)供销部门手续费;
(3)包装费;
(4)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途耗;
(5)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内容包括:
(1)折旧费;
(2)大修费;
(3)经修费;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
(5)燃料动力费;
(6)人工费;
(7)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等费用。
(二)间接成本:是指完成工程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施工措施性成本和施工经营性成本。
1.施工措施性成本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
(1)施工技术措施费内容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工程、超高费等各专业“综合基价”相关章、节、项目费用。
(2)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临视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检验实验费等各专业“综合基价”相关章、节、项目费用。
2.施工经营性成本内容包括:
(1)现场管理费,是指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①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②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团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③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⑤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现场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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