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性质一般有哪三种类型
企业性质一般有哪三种类型
一、企业性质有哪几种
    法律常识: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企业性质如何填
    法律常识:
    企业性质按照以下方式填写:
    1、国有企业: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
    2、集体所有制:一定范围内的劳动众出资举办的企业;
    3、私营企业:由自然人投资设,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股份制企业: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三、企业性质如何认定
企业性质如何认定根据法律和审判实践中的掌握,对于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的问题,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1、根据较高人民法院1993年5月6日法发[1993]8号《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执行法人制度的问题所述,确定企业法人资格,原则上以工商登记为准。对于确实不具有和欠缺法人资格、条件的企业,应当分清情况分别处理:企业在注册时,投资方所投资不足的,应当判令其补足投资;开办单位、主管部门出具注册资金不实的,包括出具注册资金证明不实的,应当由其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有开办者、经营者、股东抽逃、隐匿财产的,擅自处分企业财产的,应当依法追回或追回价款;对于确实未能投入任何资金的开办者、股东,应当认定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2、参照较高人民法院1992年3月30日法复[1994]4号《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开办者应当对所开办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差额承担民事责任。如所开办的企业没有注册资金,或达不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15条第7项等规定的数额,应当认定
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开办者或投资者承担。该解释虽然主体是企业,但是开办企业的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或类似活动的,应当可以参照该规定的原则处理。3、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与属于何性质的企业法人,是不同的问题,没有必然的联系。注册时署名为全民企业,实际开办单位未能投资,说明注册资金不到位。如有个人投入部分资产,说明有自筹资金的成分,不能认定该企业名为全民,实为个体。除非企业注册当时署名投资者所应占有的股份,如某个股东未能投资,亦被其他股东认可,该股东可以视为退出了该企业;公司股份可能成为某一个、两个股东所持有,公司的性质亦可能随着股东性质的变更而变化;例如某一股东占有90%以上的股份,该企业的性质很可能随着该大股东的性质而发生变化。否则,不能以哪个股东出资多、未出资而随意认定、变更其性质。
四、公司经济性质是什么
    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较低限额,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与创办企业者距离较近的企业形式有:非公司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其注册资本的较低限额及注册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非公司企业法人
    较低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基本要求
    (l)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须建立的其它机构;
什么是企业性质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
    较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基本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较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较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基本要求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较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较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较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私营独资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较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较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五、企业性质是指什么
    法律常识:
    企业性质的含义。企业性质是指企业特性。企业根据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多种企业。企业性质具体划分如下:
    1、国有企业。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
    2、集体所有制。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众出资举办的企业;
    3、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
    5、其他性质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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