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
一、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15日,被告人李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某市某路段由北向南行驶。当日21时30分许,当李某行驶至该路段某路口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赵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李某未停车,也未采取任何措施保护现场,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赵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所驾驶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处于制动状态,事故发生时李某所驾驶的车辆与被害人赵某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接触部位为前部左侧,李某所驾驶的车辆前部左侧损坏,被害人赵某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前部右侧损坏。
二、争议焦点
交通事故肇事罪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2.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3. 如果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三、法律分析
(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案中,李某在事故发生后未停车,也未采取任何措施保护现场,驾车逃离现场,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二)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本案中,李某的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赵某的死亡,但其主观上并非故意,而是过失。李某在事故发生时,所驾驶的车辆处于制动状态,且事故发生时李某所驾驶的车辆与被害人赵某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接触部位为前部左侧,李某所驾驶的车辆前部左侧损坏,被害人赵某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前部右侧损坏。综合分析,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如果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且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四、判决结果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综合考虑李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被害人赵某的家属经济损失。
五、案例分析总结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通过对本案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我们也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2篇
案例背景:
2021年5月15日,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凌晨2时,一辆黑轿车在行驶至市区某路段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黑轿车司机并未停车查看情况,反而加速逃离现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当场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调查,黑轿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前饮酒,且未取得驾驶证。
案例分析:
一、案件事实
1. 事故发生时间:2021年5月15日凌晨2时。
2. 事故地点:某市市区某路段。
3. 事故双方:黑轿车司机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4. 事故原因:黑轿车司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
5. 事故后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黑轿车司机逃逸。
二、法律适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第六十二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 第六十一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第七十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第九十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法律责任
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黑轿车司机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考虑到司机逃逸,且造成他人重伤,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黑轿车司机应当受到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3.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黑轿车司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四、案件评析
1. 司机酒驾、无证驾驶:黑轿车司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 肇事逃逸:事故发生后,黑轿车司机逃逸,不仅逃避了法律责任,还使伤者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增加了事故的严重程度。
3. 法律适用:本案中,司法机关依法对黑轿车司机进行了定罪量刑,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五、启示
1.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2. 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对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3. 完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简化事故处理流程,提高事故处理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黑轿车司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了严
重的后果。司法机关依法对司机进行了定罪量刑,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本案也提醒广大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第3篇
一、案情简介
2019年8月5日,张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某市某路段时,与前方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张某未停车查看情况,驾车逃离现场。事故发生时,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驶的车辆未依法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经调查,张某在事故发生前饮酒,且驾驶的车辆为拼装车辆。事故发生后,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争议焦点
1. 张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2. 张某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3. 张某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
1. 张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张某在事故发生后未停车查看情况,驾车逃离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2. 张某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张某在事故发生前饮酒,且所驾驶的车辆为拼装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3. 张某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1)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张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应依法被处以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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