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铺路注册制 强调中介机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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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铺路注册制强调中介机构责任申购新股的条件
证监会上周五宣布重启IPO,并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制度,重点围绕解决巨额资金打新、简化发行审核条件、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加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等事项,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完善新股发行制度的政策措施。多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市场人士指出,此次改革中的多项条款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取向,不仅加大了还权市场、落实中介机构责任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而且还设置了专门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这些将为下一步推行的新股发行注册制铺路。取消预先缴款制度缓解资金流动压力此次新股发行改革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将申购时预先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招商基金总经理金旭表示,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全额缴款制度,申购前期占用了大额流动性资金,申购后又存在着很大的抛压,短期内对货币市场的冲击较大,同时造成对二级市场的扰乱。以基金为代表的资管机构为例,金旭介绍,大额资金在申购前后的快进快出,这种创伤性的、非正常化的流动性状态对我们的流动性管理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一组数据显示,2015年已经发行192个新股,平均每个新股冻结申购资金1479亿元,2015年6月初25家公司集中发行时,冻结资金峰值最高为5.69万亿元。投资者为筹集足够的申购资金,一方面在货币市场进行大量短期资金拆借交易,每当新股集中申购开始,都造成交易所国债回购利率等大幅上升;另一方面很多投资者在申购日将持有的股票大量卖出,也造成股票市场的非正常波动。南方基金总裁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史博表示,此次新股改革将申购时预先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进行缴款,有助于化解因打新造成的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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