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武斌殴打他人案(嘉经开公(城南)行罚决字[2021]00711号)
商武斌殴打他人案(嘉经开公(城南)行罚决字[2021]00711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嘉经开公(城南)行罚决字[2021]0071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00140 
【处罚日期】2021.09.2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嘉兴市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城南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嘉兴市 
【处罚对象】商武斌 
王思聪打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16:33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8月14日晚上,在嘉兴市城南街道秀公馆KTV内,采用“拳打”的方式殴打被侵害人马某某,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查证,商武斌属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对其从重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商武斌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人通过扫《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上的二维码缴纳或凭本决定书及《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到嘉兴市交通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嘉兴市秀洲区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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