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恩北殴打他人案(杭公临平(东)行罚决字[2022]0037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公临平(东)行罚决字[2022]0037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2.01.2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东湖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杭州市
【处罚对象】李恩北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9:28
处罚名称 | 李恩北殴打他人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公临平(东)行罚决字[2022]00377号 |
被处罚对象 | 李恩北 |
处罚结果王思聪打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25日晚,李恩北与刘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在临平区东湖街道某小区314号***、临平区东湖街道一小区门口发生打架,期间李恩北以拳打的方式殴打刘某某,造成刘某某受伤,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恩北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临平区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26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东湖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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