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星宇殴打他人案(杭钱塘公(临)行罚决字[2022]01088号)
杨星宇殴打他人案(杭钱塘公(临)行罚决字[2022]01088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钱塘公(临)行罚决字[2022]0108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2.06.02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临江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杭州市 
【处罚对象】杨星宇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2:43 
处罚名称
杨星宇殴打他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钱塘公(临)行罚决字[2022]01088号
王思聪打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被处罚对象
杨星宇
处罚结果
2022年6月1日10时左右,杨星宇与常某杰在浙江省杭州市***临江街道***美团仓库一楼办公区上班时因互相对视后产生口角,11时30分左右,杨星宇与常某杰在公司安检处附近发生冲突,以相互勒脖子的方式伤害对方,11时40分左右,杨星宇与邓某涛、杨某琳以拳打脚踢的方式对常某杰进行殴打,常某杰用拳头殴打杨星宇身体,造成常某杰皮肤裂口。杨星宇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杨星宇行政拘留八日并处叁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交通银行江东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萧山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02
处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临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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