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者”失德失范的警示——重庆市教育系统典型案例警示录
师德警示案例篇1
万惠事件2007年3月19日上午,一名19岁的女教师刘丽娜第一节课便让41名学生全部站着上,不允许写字。第二节课更为离谱,竟让学生依次伸出手,而她则用削铅笔的小刀子划孩子的手心。刚开始,她还是用刀背,但从第二个开始,便改用刀锋,在每个学生的掌心用削铅笔刀划伤出血,全班顿时哭声一片……据刘丽娜称,她之所以有这样的动机,只是为了孩子们“好好学习”。据悉,刘丽娜已被刑事拘留,对该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侯村镇总校部校长和东高固村小学校长已被撤职。
师德警示案例篇2
2003年4月12日,按照学校的要求,重庆市一名字叫丁婷(化名)的学生应于上午8时到校补课,但未按时到校,其班主任汪宗惠询问她迟到的原因,用木板打了她,并当着某同学的面对她讲:“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坐台都没有资格。”12时29分左右,丁婷从该校中学部教学楼八楼跳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中午12时50分死亡。经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宣判,被告人汪宗惠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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