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
银行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
尊敬的顾客: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银行的信任与支持!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我行对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针对个人委托贷款和企业委托贷款业务,不包括政府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和涉外贷款等。
二、调整时间
本次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利率见下表:
三、调整内容
委托贷款的利率调整主要以下列指标调整为基础,过去的借款利率将根据新的指标来重新定价:
(一)LPR
(LPR)是指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基准。我行将委托贷款利率调整为LPR+定价浮动利率的方式(其中定价浮动利率为根据借款人信用情况及担保方式而定的个性化利率)。
(二)市场利率
市场利率是指市场上非国债、银行存款等利率,我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及其他综合因素来确定贷款利率,以保证贷款利率的竞争力和合理性。
(三)风险评级
我行将根据借款人的风险评级情况,给予相应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风险评级越高,利率浮动幅度越大。
四、调整原则
我行本次调整的原则是贴近市场,客户至上,在制定具体利率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未来偿还能力,确保利率变动不会对客户造成太大的冲击。
五、调整后的服务银行贷款利率表
本次利率调整实行“新就是旧”的原则,即所有之前已有的委托贷款信息不变,利率调整基于原有利率的基础上进行。
因此,以下客户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原来贷款利率不变,仍按照原有利率偿还贷款;
如果您的借款还未结清,且您同意变更到新的利率,我们将为您进行变更手续。如您有需要关闭贷款,请在变更时告知我行;
对于新客户,贷款发放前将按照新的利率进行计算。
六、总结
今后,我行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周到的理财服务,让您的财富价值得到更好的实现。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生意兴隆!
此致
敬礼!
本行办公室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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