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维修年检合同
受维修单位(简称甲方):
维修单位(简称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年检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维修物品
二、乙方给甲方维修年检的消防器材必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乙方对维修的灭火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GA95-2007《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行业标准进行维修年检,保证维修年检质量。
四、甲方对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严禁器材露天、雨淋,不得随意抽动保险销等,如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四、付款方式:乙方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专业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维修费用由甲方收到发票后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六、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灭火器年检规定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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