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营改增政策下,面临着如何处理进项税抵税的问题。进项税抵税是指工程施工单位在购买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额,可以从其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所收取的增值税额中扣除。以下是一些关于工程施工单位营改增后进项税抵税的内容。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进口增值税抵扣3.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6. 接受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2. 一般纳税人有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或者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发生的增值税税额。
三、进项税额的计算和抵扣
1. 工程施工单位在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服务时,应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
2. 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后,按照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 工程施工单位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按照规定的抵扣率和抵扣方法进行计算。
四、注意事项
1. 工程施工单位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 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进项税抵税的管理和核算,确保进项税抵税的准确无误。
3. 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避免逾期未申报导致无法抵扣的情况发生。
总之,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营改增政策下,应充分了解和掌握进项税抵税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加强公司管理,注意保管和收集相应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以确保能够合理、准确地进行进项税抵税,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