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保管合同协议书
代保管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财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管物品
1.1 甲方同意将下列物品(以下简称“物品”)委托乙方代为保管: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1.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保管物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诺对物品的权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物品交付乙方,并在合同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取回物品。
二、保管期限
2.1 本合同的保管期限为____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到期日止。
2.2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需继续委托乙方保管物品,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新的合同。
三、保管费用
3.1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保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
3.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保管费用,以后每次支付时间为合同到期前一个月。
四、保管事项
4.1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委托的物品,确保物品的安全完整。
4.2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处置甲方委托的物品,不得泄露甲方的任何信息。
4.3 乙方在收到甲方委托的物品后,应立即进行验收,确认物品数量和质量无误后予以保管。
保管协议
4.4 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物品原封不动地归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5.1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物品,乙方有权拒绝保管,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5.2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保管费用,乙方有权拒绝提供保管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5.3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归还物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4 乙方未妥善保管导致物品损失、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请注意,以上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您在签订具体合同前,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征求法律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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