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本市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3.12.23
∙【字 号】沪卫考办[2003]8号
∙【施行日期】2003.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医院妇产哪家好∙【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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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本市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沪卫考办[2003]8号)
各区县卫生局、人事局、各医科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局属单位、企事业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以及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对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要求,现将本市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专业设置:
1、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各考试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2、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技术专业设医学基础理论科目和专业实践科目;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初级(师)设综合知识科目,中级设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实践科目。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专业设置:(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卫生初级(药、护、技)
1、士类: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卫生中级:(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博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
公务员职业道德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本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正规院校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12月底前。
2、申报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正规院校承认的学历。取得证书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3年12月年底前。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从2003年度起,全国考试各专业考试成绩实行2年一个周期的滚动计算办法,上一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本年度报名时须提交《200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5、非上海市户籍考生在沪申报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
6、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申报:
(一)报名程序:
由本人向单位(或档案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根据"填表说明"(附件二)
和申报专业填写《200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三)或《2004年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四)(以下简称《申报表》),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审核后盖章,送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设立的申报受理点,按各受理点受理的范围,由单位统一进行申报。《申报表》可在上海卫生人才网(http://www.shwshr/)上下载。
(二)受理地点和受理范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根据附件五所规定的区域进行;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由黄浦区卫生人才资源服务中心集中受理。
在黄浦区卫生人才资源服务中心受理范围内初次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申报人员,本年度采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报名方式,报名程序见附件六
(三)申报时间: 2004年1月12日-1月20日
(四)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卫生类学历证明;
4、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
6、跨系列、类别、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岗位的有关证明;
7、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照片数量为申报科目数为1、3、4的为3张,申报科目数为2的为4张。
8、非上海户籍考生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
9、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
10、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材料要求:
1、单位组织申报:《申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印章。个人提供有效证件
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申报时提供复印件。
2、个人申报:《申报表》由档案所在地进行核实后并盖章。申报时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1、考试时间: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于6月26日、27日。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上午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下午2:00-- 4:00
专业知识 上午9:00--11:00
好看的韩国偶像剧 专业实践能力下午2:00-- 4:00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于7月3日,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基础知识、相关专业、专业知识、专业实践四个考试科目均采用笔答方式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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