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东德州市齐河县卫⽣健康系统引进优秀青年⼈才40⼈,报名时间:2021年8⽉16⽇09:00——8⽉26⽇
16:00,⽆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为深⼊实施⼈才强县战略,加强年轻⼲部⼈才储备,持续优化⼈才队伍结构,决定引进⼀批优秀青年⼈才到齐河县卫⽣健康系统⼯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爱字组词 ⼀、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等院校医学类硕⼠、博⼠研究⽣,承担国家硕⼠、博⼠研究⽣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的医学类毕业⽣;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校医学类硕⼠、博⼠研究⽣。
⼆、引进数量及分组
计划引进40⼈,其中引进对象为博⼠的,不占⽤岗位计划(具体引进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和适应岗位的⾝体条件、⼼理素质;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硕⼠研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16⽇后出⽣),博⼠研究⽣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16⽇后出⽣)。
(六)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陆全⽇制普通⾼校学历的台湾学⽣和取得祖国⼤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于2021年7⽉31⽇前取得,其中留学⼈员报考的,采取“+容缺”⽅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应聘:
1、已在德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作的正式在编及备案制⼈员或与德州市⽤⼈单位(含中省直驻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员、现役军⼈。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员。
3、应聘⼈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的其他情形的⼈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时间、上报名、上初审的⽅式进⾏。
(⼀)个⼈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16⽇09:00——8⽉26⽇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16⽇11:00——8⽉27⽇16:00
报考⼈员须登录齐河县卫⽣健康局(v/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信息资料,考⽣必须使⽤本⼈⼆代⾝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的⾝份证件必须⼀致。考⽣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次⾃动替换前⼀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8⽉26⽇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
(⼆)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1年8⽉16⽇11:00——8⽉27⽇16:00
考⽣在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查询截⽌时间前登录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登陆齐河县卫⽣健康局站下载打印《2021年齐河县卫⽣健康系统优秀青年⼈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021年齐河县卫⽣健康系统优秀青年⼈才引进诚信书》(参加⾯试时使⽤,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平潭旅游景点大全
此次⼈才引进不设开考⽐例,资格初审合格⼈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岗位计划,可根据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情况进⾏调整或核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作的全过程,县卫⽣健康局⼈才引进⼯作领导⼩组在⾯谈、⾯试、考察、体检、公⽰、试⽤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资格复审。任⼀环节发现报考⼈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谈的应聘⼈员,需按引进岗位要求,向县卫⽣健康局⼈才引进领导⼩组提交本⼈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谈通知单、《报名登记表》、《诚信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员须提交⼆代⾝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期内的学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注册备案表》、学位《学位认证报告》,报考资格书(附件3);
2、在职⼈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附件2,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
4、⾹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
进⼊⾯谈范围⼈员⽆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怎么购买基金 考试分为⾯谈和⾯试两部分。
(⼀)⾯谈
⾯谈由县卫⽣健康局⼈才引进领导⼩组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齐河县卫⽣健康局站进⾏公告。⾯谈采⽤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设定合格分数线。⾯谈成绩不计⼊⾯试成绩。报名⼈数与引进计划⽐例超过3:1的,在⾯谈合格分数线以上⼈员中按3:1⽐例确定参加⾯试⼈选;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谈,报名⼈员全部参加⾯试。
(⼆)⾯试
1、⾯试形式。⾯试采取结构化⽅式进⾏,⾯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员从事本岗⼯作所必需的基本能⼒素质。⾯试成绩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设定合格分数线。
2、⾯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通知。
六、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齐河县卫⽣健康局站及时公布。
(⼆)确定考察体检⼈员。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按照考⽣⾯试成绩由⾼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员并公布;如各引进岗位进⼊考察体检⼈员最后⼀名有重分者,采取⾯谈成绩⾼者、学历层次⾼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选;仍相同者,加试确定进⼊考察体检范围⼈员。列⼊考察体检范围⼈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试成绩由⾼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素质、学习和⼯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复审。要按照《关于进⼀步从严管理⼲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历⼀⾝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续。
象山县邮编 (四)体检。进⼊体检范围的考⽣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体检标准和项⽬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社部发[2016]140号)执⾏。体检费⽤由考⽣承担。考⽣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作⼈员作弊或者请他⼈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引进主管部门同意,
考⽣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起七⽇内提出,费⽤由申请⽅负担。复检只能进⾏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的⾯试成绩由⾼到低进⾏递补,并进⾏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体条件允许时择⽇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年,逾期视为放弃聘⽤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须体检合格后再⾏安排,参加⼯作时间以实际聘⽤时间为准。
报考⼈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县卫⽣健康局⼈才引进⼯作领导⼩组变更,以免错失聘⽤机会。
七、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的,根据⾼分先选的原则,确定拟聘⽤⼈员岗位,因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的⾯试成绩由⾼到低进⾏递补。
⼋、公⽰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员,并进⾏公⽰,公⽰期为7个⼯作⽇。公⽰期间、公⽰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愿放弃的不予聘⽤,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九、聘⽤
公⽰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的⼈员,由组织、编办、⼈社、卫健、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续,引进⼈员列⼊事业编制或者备案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并查实的,不予聘⽤。聘⽤单位和受聘⼈员按规定签订聘⽤合同,确⽴⼈事关系。
新聘⼈员实⾏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原因提出辞职或调动。
⼗、调剂使⽤
对参加⾯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聘⽤的⼈员,在年度⽤编进⼈计划内,由县卫⽣健康
局⼈才引进领导⼩组按照专业对⼝、⼈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卫⽣健康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聘⽤。
⼗⼀、相关待遇
引进⼈员列⼊事业编制或者备案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资福利待遇及《关于实施“⼈才兴德”⾏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才聚集⾼地的若⼲措施》(德发〔2020〕13号)、《关于落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校毕业⽣⽣活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德组通〔2021〕5号)和《关于促进⼈⼝流⼊扩⼤县域⼈⼝规模的实施意见》(齐发〔2021〕9号)规定的相关待遇。
(⼀)引进符合条件的重点院校硕⼠研究⽣享受以下待遇:
每⽉给予1000元⽣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引进符合条件的博⼠研究⽣享受以下待遇:
1、⽣活补贴:每⽉给予1500元⽣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
2、安家补贴:在齐河购买个⼈名下⾸套商品住房给予20万元补贴。
3、配偶安置:博⼠研究⽣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员、国有企业正式职⼯的,根据原⼯作单位性质、岗位匹配情况、专业能⼒素质等对⼝安置。
博⼠研究⽣配偶在其他单位⼯作或处于⾮就业状态的,由⼈社局根据个⼈情况,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岗位。
对暂未就业的,给予每⽉不低于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资标准的⽣活补贴,并以个体⾝份参加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养⽼保险费⽤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资标准的20%,医疗保险费⽤补贴为9%,补贴时限最长3年。
4、⼦⼥⼊学:博⼠研究⽣⼦⼥⼊托或申请就读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居住地或⼯作地政府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本⼈意愿统筹安排。⾼中转学的,由教育⾏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到县直⾼中或居住地、⼯作地学校就读。⾮我县户籍⼦⼥在我县就读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中阶段学校或参加初中升⾼中的,享受我县户籍学⽣同等待遇。
⼗⼆、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要严肃⼯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引进⼯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引进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作⼈员和应聘⼈员,按照《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中华⼈民共和国⼈⼒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员,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作⼈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
(⼀)优秀青年⼈才引进公告、有关通知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齐河县卫⽣健康局站公布,请考⽣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的,责任⾃负。
(⼆)此次⼈才引进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在⼈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作安排进⾏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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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齐河县卫⽣健康系统引进优秀青年⼈才岗位计划表.xlsx
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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