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谈话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系统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我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制度。
一、廉政谈话
(一)廉政谈话的对象:新提任的副股长,晋升为股长的干部。
(二)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和众工作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介绍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二、诫勉谈话
(一)诫勉谈话的对象:根据众信访举报、行政监察、专项清理等渠道反映或暴露出在执行法规、政策、廉洁从政以及工作伤风、生活伤风等方面存在的轻微的违规违纪问题,尚不构成立案的,组织上需要提醒、告诫的。
(二)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该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调查事实,问题的危害性,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三、警示谈话
(一)警示谈话的对象:根据众信访举报、行政监察、专项清理等渠道,反映和暴露出在执行法规、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的,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的、告诫的。
(二)警示谈话的内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的,问题的原因及共危害性,提醒予以重视,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四、谈话程序及要求
(一)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分别接到任命通知、众信访举报初核结束和发现苗头性隐患问题后提出谈话对象。
(二)办公室主任提出谈话对象,通知谈话对象,告知其谈话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
(三)廉政谈话,可以集体或个别形式进行。
(四)谈话时,谈话人不得少于2人,办公室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五)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的情况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局党委或支部报告。
#重大事项提示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重大事项提示制度。
二 、重大事项提示制度,是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重大事项的工作制度。
三 、适用范围:各股室和下属单位。
四 、重大事项提示制度按管理权限由局党委组织实施。
五、 下属单位、各股室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举办各种大型活动;
(二)组团招商引资;
(三)重大招标投标;
(四)大宗物资采购;
金婚是结婚多少年 (五)外出学习考察;
中石化今日柴油批发价六、本制度由蓬溪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杨广在位几年
学习制度
(一)局中心组学习制度
1、参加中心组学习的为局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
2、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全年学习不少于15天;平时坚持自学。
3、中心组学习必须做到“六有”:即有学习计划,有中心发言人,有专用记录本,有专用心得本,有讲评,有总结。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每一次学习做到“四个一”:即学习一篇文章,明确一个观点,联系一个实际,解决一个突出问题。
5、坚持学习考勤,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事先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者,记录在案,年终考评按缺勤扣分。
6、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通知、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机关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制度
1、为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及时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必须坚持政治学习制度。通常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日,采取集中辅导、集中学习、分组学习等学习办法。
2、政治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国内外重
大时事,中央、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优秀事迹,有关勤政、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安排的必学内容。
3、政治学习实行考勤登记,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确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主持学习的领导请假批准,由学习考勤登记人员登记。
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3次以上的,年终考评扣分,并不得评先、评优。
科目二考试技巧之详细版 # 民主生活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都要参加定期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二)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一般在九月底以前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或委托党组副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
(四)会议议题,提前七天通知与会人员。
(五)会议日期,提前三天通知与会人员。
(六)因故缺席的人员须提交书面发言材料,提交时间应在民主生活会后的十日内。
2012年属虎人的运程 (七)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属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在一个月内制定改正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八)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直属工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九)民主生活会要向下一级党组织或本机关通报情况的应于会后一个月内通报。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一)领导干部在一切经济活动和业务中要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索贿受贿,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汩汩 (二)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个别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任何报酬;不准以任何理由到下属单位和其他企
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三)不准在公务活动中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接受红包、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参与炒卖房地产等经济活动。
(四)不准公费进入高消费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厅、夜总会、按摩院等,不得参与下属单位用公款支付的钓鱼活动,不准看黄书刊和带淫性音响制品,更不准嫖娼。
(五)各级领导干部对所主管的部门要从严管理,主动搞好为基层服务工作,不得利用职权巧立名目,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增加下属单位负担。到直属单位和各县区指导检查工作,要勤俭节约,坚持按标准用工作餐、自助餐,不搞辅张浪费,大吃大喝。
(六)局和股室召开的各种会议,一律不准赠发礼品、礼金;更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下属单位摊派会议费用;对当时实属难以拒绝的礼品、礼金等,一律交由纪检监察室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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