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文书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书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具有法律效⼒的⽂书,内容要合法,格式要规范,语⾔要准确、严谨、条理清楚。鉴定书除应载明裁定的时间、地点、鉴定组成员外,还包括以下⼏个⽅⾯的内容:明白的反义词
(1)双⽅当事⼈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份证号码、简要的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证书代码。撤屏视之>号查询
(2)当事⼈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由于医患⽅均有举证的义务,因此,这⼀部分包括医患双⽅提供的病案(可以是复印件或复制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医学会在组织本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进⾏调查的有关材料。
(3)鉴定过程的说明。主要是对鉴定程序的合法性进⾏说明。包括鉴定专家的资格是否合法,鉴定专家是否由医患双⽅当事⼈在医学会主持下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鉴定专家的⼈数和专业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实⾏回避原则,双⽅当事⼈是否到场陈述等。
(4)医疗⾏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管理法律、⾏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当载明医疗过程中的哪⼀个具体医疗⾏为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规章、常规、规范,要指明违反了哪⼀条哪⼀款。
(5)医疗过失⾏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的因果关系。应说明医疗过失⾏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必然联系,即损害后果是否由医疗过失⾏为直接引起。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因果关系往往是错综复杂的,某⼀原因可能产⽣多种损害后果,某⼀损害结果的发⽣⼜可能缘于各种原因。损害结果的发⽣可能是⼀个⼈的过失⾏为直接造成的,也可能是多个⼈的过失⾏为造成的,还可能是医疗过失⾏为和疾病发展的共同结果。因此,这⼀部分应当载明医务⼈员在诊疗过程中的医疗⾏为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如果存在医疗过失,要以医学科学原理分析这⼀过失⾏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根据《医疗事故中关于医疗过失⾏为责任程度评定的暂⾏规定》,这⼀部分应当载明患者在接受发⽣医疗事故争议的之前原有疾病的状况、医疗过失⾏为和患者原有疾病在造成本次损害后果之中所起的作⽤、所占⽐重如何,科学、客观地判定医疗过失⾏为在造成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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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节是什么意思?(7)医疗事故等级。如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这⼀部分应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明确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作出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不明确事故等级,则属于⽆效鉴定。
取暖费收取标准(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诊疗护理医学建议。由于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为已经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的,这⼀部分应当提出适宜的、合理的诊疗护理建议,以减轻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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