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范文(3篇)
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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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防止事情愈演愈烈,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为大家的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根本情况、医疗事故的概况,以及双方协商确认的赔偿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展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经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应按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调解不成,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
分。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完毕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对双方的约束力很弱。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和解后反悔而诉讼的比较常见。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告不丧失起诉权,但通常丧失了胜诉权,因为除非和解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节,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予以维持。
  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展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当事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与和解相似。诉讼中调解那么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进展的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即生效,双方不能上诉,诉讼完毕,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展裁决的活动。因为医疗纠纷案件的事实查证和责任认定通常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个别案例还需要尸体解剖检验,而这些工作都是一审时需要完成的,所以一审至关重要。一审判决不利,二审或再审的难度极大。 正能量阳光清新句子
  1、索赔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如:个人身份证、病历本,就诊资料、住院资料等
  3、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争议处理机关按条例规定对患者的申请进展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为: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限,是否进入素所那个程序或调解结案等。
  争议处理机关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 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展鉴定,市卫生局对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展审核。
  (一)双方当事人的根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魔兽世界盗贼学什么专业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名侦探柯南怪盗基德出场集数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标准、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贺卡制作  经鉴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签署调解,按自愿原那么和条例规定,就赔偿进展调解。
  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调解不成,本案进入法律程序。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依据及计算方式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根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展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那么,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详细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以下工程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的,按照根本医疗费用支付。
火车速度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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