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建设局
【公布日期】2008.05.08
【字 号】徐建发[2008]76号
【施行日期】2008.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手游好玩的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建发〔2008〕7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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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
  二○○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
  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
  根据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关于全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实行考培分开制度的通知》(苏建教〔2008〕13号)精神,按照行业自律的要求,特制定《徐州市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培分开实施意见》。
  一、统考岗位
银杏朋友圈配文  第一批实行统一考试的岗位8个:施工员、质量检查员、预算员、试验员、机械设备管理员、资料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其它岗位待条件成熟后陆续公布。各岗位统一考试的具体培训、考试、管理办法另文通知。
  二、世界之最报名条件
  凡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恪守职业道德的,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部分岗位报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普通大、中专建设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也可参加培训考试。
  三、岗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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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岗位培训实行“政府指导,行业认可,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
  2、为保证培训质量,市、县建设局要通过网站向社会推荐经省批准的本市培训机构,按照全省统一大纲、教材,就近、就便组织培训。
  3、岗位培训实行备案制,本市培训机构在开班前20天报市建设局人教处备案。
  4、本市或本省其它市培训机构跨地区送教上门,需经徐州市建设局人教处同意,并出具委托函。
  5、根据岗位培训考试大纲,培训面授学时不得少于规定学时。
  6、培训应尽可能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资源,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
  7、培训师资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授课教师要准确掌握考试大纲、重点、难点。为保证培训质量,授课教师必须参加省考试机构举办的师资培训班后才能承担培训授课任务。
  四、考试要求
  1、统考方式: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考试将按省统一安排,由市建设局组织考试。
  全市统一考试按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公布”的原则进行,每个岗位每年统考1-2次。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单独组织考试。
  对未开展全省统一考试的岗位,暂采取由市建设局组织考试的方式,按全省“统一标准、
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公布”,省辖市“组织考试、阅卷、统一办证”的原则进行,即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由市建设局组织考试和阅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报名:统考报名以省辖市为单位,市建设局人教处负责徐州地区考试报名汇总、资格初审和考场安排落实工作。考试报名不受属地、单位性质限制,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考场要求:全市统考考场原则上安排在有组织全国高考、各类岗位资格考试经验的中学进行,一律实行单人单桌,桌左上方张贴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每个考场安排25或30个座位,配备两名监考员,并配带标记,考场门外张贴考场编号及应考人编号、考场规则(见附件4)。
  4、考试题型:考试科目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根据各岗位的具体情况,两个部分可分开考,也可合在一张试卷上考。《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的考试题型均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
  5、考试分数和答题方法:试卷总分,根据各岗位考试情况确定。考试试题以客观题为主,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6、考试时间:各岗位科目考试时间为120或180分钟。
  7、考试携带物品: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8、为严肃考试纪律,统考时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建设局指派巡视员、监考员到各考点检查监考情况。对的考生应当场清退出考场。发现考试组织松驰、考场纪律混乱,经请示同意,巡视员可以宣布考试无效。
  9、按照“考培分开”的原则,负责考试的机构不得举办各类考前培训班,组织考试的部门不得强制考生参加考前培训。
  五、证书颁发与管理
  1、本市统考合格人员由市建设局人教处统一向省审办《江苏省建设(建筑)企事业单位
岗位合格证书》,该证书由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建筑施工企业相关岗位)统一监制、编号和用印。
  2、按省规定,对《证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并通过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市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登记情况,方便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查询。
  3、现使用的《建设(建筑)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与新版《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在全省、全市范围内和互认的相关省、市有效,今后将通过继续教育逐步换发。
  六、培训考试发证程序
  1、报名:拟参加考试人员向所在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既可通过单位或培训机构统一报名,也可个人单独报名;
  2、培训: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报考人员既可自愿选择经推荐的培训机构参加考前辅导,也可选择自学的方式复习考试;
  3、考试:报考人员持准考证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由省(或市)考试机构统一阅卷,并在相关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人员名单;
  4、发证:市建设局人教处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到省建设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机构打印证书和合格人员名单后,到省建设厅、省建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证书验印手续。重生之崛起农村
  七、继续教育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取得《证书》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每年不少于42学时数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登记在证书上并由施教单位盖章。以此作为证书复检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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