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批转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关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费征收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拍一拍后面怎么加字搞笑∙【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12.17
∙【字 号】徐政发[2007]173号
∙【施行日期】2007.12.17
孩子逆反期教育∙【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520送给男友什么礼物【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徐州市政府批转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关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费征收的意见的通知
(徐政发〔2007〕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关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费征收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希认真执行。
关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费征收的意见
(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力度,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费(以下简称处置费)的征收管理,确保处置费征收到位,现就处置费的征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被马蜂蛰了怎么消肿市、区政府财政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免收处置费。
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免收处置费。
三、社会公益性事业工程项目处置费的征收,由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招商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减免处置费的,建设单位应向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冰川世纪 五、dnf 炼金术师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各类经营性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减免处置费。
六、符合上述第一、第二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先缴纳处置费的30%,工程建设完成后,经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确认,无违章行为的,全额返还。
七、符合上述第三、第四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减免处置费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先全额交纳处置费,工程建设完成后,经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确认无违章行为的,返还批准减免的部分。
八、各建设、运输单位在办理渣土处置核准,运输核准时,应与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签定合同,明确上述先征后返等有关事项。
九、征收的处置费全部纳入市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2007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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