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上)
1 税务稽查计划管理
1.1 业务概述
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是指税务局稽查局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根据所属税务局和上级税务局稽查局的工作要求,分析辖区范围内税收违法活动的情况和特点,结合本局或者辖区范围内税务稽查机构及人员等资源状况,对未来一定时期所要达到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做出安排,并对目标和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税务稽查计划管理应当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以稽查工作目标为中心,遵循强化管理、分类实施、因地制宜、执法到位、准确高效的原则。税务稽查计划管理包括税务稽查计划制订、税务稽查计划下达、税务稽查计划调整、税务稽查计划执行情况评估。
1.2 业务岗责
新中国首次参加奥运会计划实施岗,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具体办理。
计划审核岗,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初审。
税务局稽查局局长,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审核。
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分管领导,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审批。
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局长,负责税务稽查计划管理事项的审批。
1.3 业务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9〕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
《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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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业务流程
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流程如图1-1所示。
图1-1 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流程
1.5 业务规范
1.5.1 税务稽查计划制订
1.税务局稽查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所属税务局和上级税务局稽查局的稽查工作要求,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通过信息收集、预测分析、税源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准确把握内外部条件,运用科学方法制订各类稽查计划。
2.税务稽查计划按照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划分为综合计划和专项计划;税务稽查计划按照适用的范围,可以划分为辖区范围内的统筹计划和本局计划;税务稽查计划按照时间的跨度,可以划分为年度计划、月计划。
(1)综合计划应当按年制订;若有必要,可以细化为半年计划。
2专项计划包括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税收专项整治计划、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等。
统筹专项计划一般按年制订,有特别时限要求的,按照具体时限要求制订;若有必要,可以细化为半年计划。
本局专项计划应当按年制订,且除本局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外,应当细化分解为月计划;若有必要,可以细化为半年计划、季度计划。
3各级税务局稽查局,根据自身管辖和职责,分别制订各类计划:
(1)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制订全国范围内的统筹综合计划、统筹专项计划和本局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
(2)省税务局稽查局、地市税务局稽查局,既制订辖区范围内的统筹综合计划、统筹专项计划,也制订本局综合计划、本局专项计划。
(3)县区税务局稽查局制订本局综合计划、本局税收专项整治计划。县区税务局稽查局不制订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
4.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于每年1月底前,制订年度统筹综合计划;省及省以下税务局稽查局,应当于上一级税务稽查计划下达后15日内,制订税务稽查计划。
1.5.1.1 操作岗位
计划实施岗,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事项的具体办理。包括调查需求,初拟范围;初选范围分析,拟订优先顺序及备选范围;评估可用资源,拟订范围;税务稽查计划制订过程中的具体沟通协调;税务稽查计划的具体编制。
计划审核岗,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事项的初审。
税务局稽查局局长,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事项的审核。
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分管领导,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事项的审批。
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局长,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事项的审批。
1.5.1.2 操作流程
税务稽查计划制订流程如图1-2所示。
图1-2 税务稽查计划制订流程
1.5.1.3 操作规范
【业务依据】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第15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税务检查计划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9〕2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
【业务规范】
感动人生1调查需求,初选范围
(1)税务稽查计划应当服务于中心工作,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制订税务稽查计划前,应当全面、准确把握各方面的需求:
①稽查局所属税务局、上级税务局稽查局的中心工作;
②上级税务机关制订的税务稽查计划中确定的目标和要求;
③所属税务局内其他职能部门、同级国税局稽查局或者地税局稽查局、稽查局内各职能部门、下级税务机关的意见建议;
④相关领导、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公众的重点关注事项;
⑤辖区范围内税源状况、税收征收管理状况;
⑥辖区范围内税收违法状况;
⑦设定范围内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信息分析结果;
⑧其他方面的需求。
(3)税务局稽查局收集、分析、汇总各种渠道获得的需求,合理、适度拟定初选范围。初选范围主要包括:拟实施稽查的对象范围、条件(或者具体稽查对象);拟实施稽查的税种、应税项目或者应税行为;拟实施稽查的税款所属期间、税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拟打击的税收违法行为类型;拟达到的稽查效果等。
2初选范围分析,确定优先顺序及备选范围
(1)初选范围拟定后,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在确保符合所属税务局、上级税务局稽查局的中心工作,实现上级税务机关制订的税务稽查计划中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计划中明确为指导性或者可选择的除外)前提下,采取定性或者定量,或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初选范围进行分析,确定优先顺序及备选范围。
(2)初选范围的分析、排序,主要判定和比较需求项目的下列情形:
①需求项目的重要程度;
需求项目的影响地域或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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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项目的违法性质、违法频度、违法危害性;
需求项目的税收风险等级;
需求项目的数量大小;
需求项目的偏离数量及比例;
需求项目所涉及对象的数量、分布及纳税信用级别状况;
需求项目的时间跨度;
怎样做汤圆需求项目对税务稽查资源、外部资源的要求;
需求项目的预期收益或者效果;
其他有利于分析、排序初选范围的方法。
(3)除相关领导、上级机关明确指定和要求,以及有明显证据或者线索指明的需求项目之外,其他经分析、排序后的初选范围一般应当确定备选范围。
3评估可用资源,确定范围
(1)可用资源评估,包括税务稽查资源评估和外部资源评估。可用资源评估,应当客观、准确,注重分析各项资源对税务稽查计划实施的影响,以及税务稽查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资源合理调度。
(2)税务稽查资源是本级及下级税务局稽查局自身所拥有,可能影响税务稽查计划实施的各项资源,主要包括:
①职责范围;
②组织架构体系;
③人员数量;
④人员素质和技能;
⑤经费和装备保障;
⑥其他可用于税务稽查计划实施的自身资源。
(3)外部资源是税务局稽查局之外,可能影响税务稽查计划实施的外部环境、条件,主要包括:
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②上级国家机关及领导的重视;
③其他税务机关(含同级国税局稽查局或者地税局稽查局)、稽查局所属税务局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
④辖区范围内税收征收管理措施;
⑤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公众的支持、配合;
⑥其他可用于税务稽查计划实施的外部资源。
(4)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初选范围在分析、确定优先顺序及备选范围,并进行可用资源评估后,经税务局稽查局局长或者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分管领导批准,向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建议。
4沟通协调,避免重复进户执法
(1)税务稽查计划制订中的沟通协调,既包括需求调查过程中、范围确定之后,向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建议;也包括可用资源评估过程中向相关部门、单位了解可以获得的支持配合。沟通协调的对象,一般为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内的职能部门,包括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内其他职能部门、同级国税局稽查局或者地税局稽查局、税务局稽查局内各职能部门、下级税务机关等。若其他国家机关有特定的需要列入税务稽查计划的需求,或者需求事项需要其他国家机关支持、配合的,可以一并沟通协商。
(2)各级税务局稽查局与稽查局所属税务局所辖其他职能部门、单位,就进户执法进行的沟通协调,可以通过稽查局所属税务局设立的规范进户执法领导小组进行,或者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进行。省及省以下国税局稽查局、地税局稽查局之间的沟通协调,可以通过各类依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确立的合作途径进行。
5编制计划
(1)各级税务局稽查局依照前期确定的范围,编制税务稽查计划。
①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编制全国范围内的统筹年度税务稽查计划、统筹年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统筹年度税收专项整治计划,以及本局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
②省税务局稽查局、地市税务局稽查局,既编制辖区范围内的统筹年度税务稽查计划、统筹年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统筹年度税收专项整治计划、统筹年度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也编制本局年度税务稽查计划、本局年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本局年度税收专项整治计划、本局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且将除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外的各项本局计划分解为月计划。
③县区税务局稽查局编制本局年度税务稽查计划、本局年度税收专项整治计划,并细化分解各项计划为月计划。县区税务局稽查局不编制税务稽查随机抽查计划、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
④省及省以下税务局稽查局编制的稽查计划,涉及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的内容,应当单列,并另行联合下发。
⑤税收专项整治计划,是一定时期,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的,针对特定地域、行业
、项目、对象的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的专项计划。税收专项整治计划由各级税务局稽查局根据辖区范围内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发票违法犯罪等税收违法活动所涉及的行业、项目、税种、地域等分布特点,以及需要重点打击和规范的紧迫性,按需制订。
⑥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是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税务稽查执法行为而制订的计划。
⑦税收专项整治计划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计划,应当与其他税务检查活动统筹考虑,力求均衡适度,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2)税务稽查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税务稽查计划的名称;
②税务稽查计划的实施范围;
③税务稽查计划的组织和实施者;
④税务稽查计划的目标或者效果;
⑤税务稽查计划的对象范围;
⑥税务稽查计划的实施步骤或者途径;
⑦税务稽查计划的具体要求;
⑧税务稽查计划的评估方式及评估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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