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通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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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曹操简介【公布日期】2006.11.14
【字 号】湘地税发[2006]102号
【施行日期】2006.11.14 qq名女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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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通知的意见
(湘地税发〔2006〕102号)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49号),努力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对税收工作的新要求,确保湖南地税“十一五”时期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就全省地税系统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征管工作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税务部门内部的各类机构都是围绕高效开展税收征管工作而设置的,税务部门各项工作都是围绕有效服务征管工作而开展的。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是推进依法治税,确保地方税收稳定扩长的关键。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强化领
导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征管体制,夯实征管基础,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征收管理方式高效、税源监控网络严密、纳税服务体系健全、征管成本控制合理”的现代税收征管架构。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目标。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基层税务机关是税收征管工作的载体,其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税收整体工作水平高低。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征管工作的扎实程度和工作水平作为衡量基层税务机关工作绩效的主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要通过加强征管工作,更新管理观念,强化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手段,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广大地税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小班下学期个人计划  二、完善征管模式
  要合理划分三大专业职能的职责和加强业务之间的衔接。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和服务纳税人的要求,科学划分征收、管理和稽查三大系列的机构职责。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重组业务流程,从现有的工作流程平稳过渡,使流程设计既有利于管理,又方便纳税人,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实现各个系列之间的信息联通,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做到既有分
工又有合作,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
  要规范办税服务厅的管理,办税服务厅的窗口要按照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要求合理设置,凡是纳税人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原则上统归办税服务厅受理;税务机关需纳税人的涉税管理事项,统归税源管理部门。
  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征管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做到分工不分家。办税服务厅要将征收信息及时提供给管理部门,管理部门要为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提供信息支持。管理部门要将评估工作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要加强案例分析,查管理漏洞,及时向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达到以查促管的作用。这样形成征管各环节间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作有序、业务畅通、运转高效的有机工作体系。
  要合理调整基层征管机构。按照总局规范机构设置的要求,以“机构间分离”与“机构内分离”两种方式合理组织三大职能,构建基层征管机构。对市(州)、县(市)城区按照征收、管理和稽查机构分离的要求设立机构。办税服务厅机构独立,逐步建立和完善税源管理机构,统一设立稽查局,对农村边远地区仍采用全职能的模式进行管理。
  三、强化税源管理
环保袋做衣服  (一)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
  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要按照新修订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以及换发税务登记证的要求,严格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和管理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了解纳税户增减变化实际情况,摸清纳税户底数。依托税收信息化进一步建立纳税人户籍资料的“一户式”管理,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籍管理的各类信息,建立健全户籍管理档案。要加强对辖区管户的巡查,减少漏征漏管户。加强与国税、工商、金融、质检、民政、公安、统计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政府经济、社会管理的信息,构建纳税人户籍管理的信息网络。同时要抓好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户籍的有效管理,做好登记办证工作。
  加强户籍管理,要特别注重对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收入隐蔽的纳税人、异地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和新开征税收的纳税人的动态监控管理。
  (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按照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确定的职责和要求,制定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细则,细化工
作标准,明确税管员工作职责以及与办税服务厅征收人员、税务稽查人员、纳税人之间的关系。要加强税管员队伍建设,充实税管员队伍,建立健全税管员岗位责任制,积极研究实行绩效考核,试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办法,以提高税管员综合业务素质。
  (三)积极开展纳税评估
  按照总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制定纳税评估工作操作规程,积极探索开展纳税评估的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合理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完善依托信息化手段的纳税评估预警系统,建立一般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按照评估分析、约谈辅导、调查核实、评定处理等程序,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在评估中,除对纳税申报直接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凭证等审核评估外,还要注意加强对与生产经营相关信息的对称性审核,对同一纳税人不同时期的情况进行纵向比较,对同行业不同纳税人同一时期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综合分析测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实际纳税的差距,以确定管理和检查的方向与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有效管理。要及时总结税源变化的一般性规律,掌握并积累资料,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尽早形成依托信息化手段的新型纳税评估工作体系。
  要制定纳税评估工作规范,使纳税评估成为强化日常管理、实现科学智能选案、做好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手段。
  (四)加强部门配合,实现信息共享
  在属地管理原则下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模式,对纳税人实施“抓大控中规范小”的绩效管理办法。要建立重点税源单位管理办法,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全面建立重点税源监控网络,省局监管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纳税单位,市州局和县市局根据税源状况确定重点监管单位。要加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实现国土、房管等部门房地产业交易信息与地税部门的数据共享,做到“连网控管、先税后证、项目跟踪、过错追究”的一体化管理办法;对不动产、建筑业地方税收实施项目管理;加强对车辆税收的“一条龙”管理,继续采取税务、公安和交管部门“联合办公、税检同步、源泉控税、协同管理”的模式,减少车辆税收流失;针对道路运输、医疗卫生、教育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有效的征管制度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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