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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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歌大结局重庆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研究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规避存量房交易的资金风险,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C2006)321号)的要求,重庆市于2008年出台了《重庆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渝国土房管发〔2008)2号),在规范存量房买卖行为、保障购房人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资金监管承担机构缺乏社会和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监管资金仍然存在被占用和挪用的风险,按照“十二五”时期存量房交易情況来看,每年大概有400多亿元的资金安全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笔者在梳理重庆市现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及其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对国内其他省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做法进行经验总结,对完善重庆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提出了相应建议。
一、相关概念
(一)存量房
存量房是相对增量房而言的。增量房是指由开发商开发建设并实行预售或现房销售、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即通常所说的新房(期房、现房或一手房),是目前我国城镇商品房的主要形式。所谓存量房,是指已经被消费者购买、并且取得了房地产权证书的商品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二手房”。
串签麻辣烫(二)存量房交易资金起诉欠款人律师费用
存量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资金是指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买方支付给卖方、中介机构、政府机构的房屋交易的全部资金,包括以下几类:(1)定金。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所购买住房的预订款项,定金数量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由于房款总价不等,定金数量差异较大。(2)首付款。由存量房交易的买方向卖方支付的购房款项,一般为住房总价款的30%(含定金)或者协商确定。(3)按揭贷款。由于买方不能全款购房,向银行申请的购房按揭贷款。(4)税费。是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由政府机构收取的契税、登记费等费用。(5)佣金。是买卖双方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
(三)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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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购买者将交易资金存入第三方监管账户,以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待存量房交易的各项手续履行完毕,产权变更完成后,由资金监管方直接将交易资金划入卖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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