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挽救困境企业的成功范例——东北特钢重整计划顺利通过并获批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一简称东北特钢)的重整案,经过10个月的紧张工作,终于在法律程序上落下帷幕。8月8日,东北特钢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8月1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了东北特钢重整计划。至此,东北特钢的破产重整法律程序宣告终止,进入了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我们相信,在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东北特钢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再度辉煌。
世界上人马最少的军队在短短10个月间,成功完成对东北特钢集团3家企业数百亿资产和债务的重整程序,显然是经过了复杂、艰辛的工作。总结管理人介绍的情况,东北特钢重整案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
第一,在重整程序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破产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源其规律而产生的法律,所以只有顺之以市场化的方法实施方符合其法律本性,才能达到其立法目的。市场经济具有法治经济之本性,所以只有用法治化的手段规范实施,破除各方面的不当影响,尤其是旧体制遗留的不当行政干预,才能真正实现破产法对市场经济的社会调整作用。保证破产法能够市场化、法治化实施的关键,首先就是要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即自愿、公平、平等、诚信的原则,充分尊重各当事方的权利与意愿,通过平等协商,
简单寿司的做法通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事项上的自主表决来决定破产程序中的重大事项。其次是要遵循法治的基本原则,即保障破产程序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运用市场机制和法治手段公平、合理地调整当事人的权益。为此要坚持市场与法治的基本理念,要让破产程序的各个参与方和相关方尤其是法院、各级政府转换旧的观念,要扭转在旧破产法及政策性破产实施中不当形成的非市场化思维定势和操作模式,才能使破产法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下,常态化、制度化地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的重要指导作用,不仅在于保障对破产法已有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与实施,更为关键的是,保证了在法律尚不够健全,对一些事项没有明确或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在需要人们在重整程序中以担当精神、以创新方法挽救企业时,能够提供明晰的前进方向和行为判断准则,能够破除一些人所谓法律没有规定的就不能做,宁可放任社会损失发生也不担当社会责任解决问题的惰性思维与消极不作为行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奠定了东北特钢重整获得成功的基础。破产重整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企业挽救的过程中,在以创新方法解决问题的探索中,难免存在考虑不周之处与实施瑕疵,但东北特钢的重整案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以社会担当的精神努力工作,就一定能够成功。
第二,在重整程序中将法律实施的公平、公正建立在公开的基础之上,将实质公平的实现建立在程序公平的基础之上,真正尊重债权人等各方利害关系人在破产程序中的知情权、异议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利,充分尊重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意愿和自由选择权。这既是市南瓜饼用普通面粉做法
场化、法治化原则在重整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东北特钢的重整能够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理解与
支持,最终获得成功的关键。
东北特钢的重整实行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并充分发挥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债务人的自行管理虽然有利于维持企业的持续经营、掌握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重整计划,但是也存在可能出现利益矛盾、难以获得债权人及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充分信任等风险。为化解这些问题,在重整程序启动后,管理人、债务人与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如为选聘审计和评估机构,管理人与债务人共同与金融债权人委员会进行交流,通报审计、评估机构选聘方案等事项,听取其意见,并邀请债权银行代表中国银行、国开行、农行直接参与评审,最终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下,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了担任审计和评估工作的中介机构,获得债权人的信任。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尤其是营造和谐、稳定的银企关系,为企业重整后的正常经营建立基础,由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代表等利益相关各方共同组成了东北特钢重整方案联合工作组,进行相关工作,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中国银行也参加了重整方案联合工作组。对在破产程序中经常引发争议的审计、评估报告,由债权人会议主席组织专业人员代表债权人对审计、评估报告进行复核,意向投资人也聘请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复核,最终两个报告得到了各方的共同认可。管理人与债务人在重整程序中主动做到信息公开、资料开放,审计与评估报告、破产程序中的重要事项,均对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全面公开,积极配合债权人的参与,并主动接受监督,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参与
权和监督权,也为取得债权人对重整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奠定了基础。在新战略投资人的选择上江苏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也是如此,管理人与债务人以竞争机制为基础,充分听取不同类别债权人的意见,接受金融债委会对重整投资人的推荐,并邀请金融债委会作为债权人代表直接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选择,通过多轮的竞争性报价与谈判,最终由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投资人人选。
平等、诚信的交流与沟通是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与合作的基础。企业破产之际,本是各方利益冲突最为激烈,也是最难以建立信任合作的时候。要想在这种氛围下协调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权益,解决冲突,挽救陷于破产困境的企业,就特别需要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诚信的信息交流,发挥协商机制,消除对抗情绪。信息的沟通、诚信的解释,是解决问题的前提,有时人们反对某一事情或拒绝接受某一结果,原因可能仅仅是因为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了解事实真相。看到管理人介绍的东北特钢重整经验,不禁让人想起过去在一些企业的重整中,有的管理人拒不向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提供审计与评估报告查阅,对债权人等就审计与评估报告、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等提出的质疑、异议不予理睬或不予合理回复,重整重要事项不告知或不及时、真实告知债权人,甚至故意向债权人隐瞒,害怕、阻碍债权人的知情和参与,更不要说主动启动债权人直接深度介入的审计与评估报告复核程序,主动让债权人代表参与投资人的推荐与选定。这些错误做法不仅严重损害了破产程序的公开与公正原则,损害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异议权等合法权益,也破坏了企业挽救活动本身,破坏了重整制度的信
誉与权威。除管理人缺乏业务能力素质与诚信等职业道德之外,其背后往往还隐藏着某些人或机构的不当私利和违规操作。与之相比,东北特钢重整案从正面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管理人、债务人与债权人
等利害关系人诚恳沟通、相互理解与支持的良好范例,实在值得在今后的企业重整中推广。
笑话段子大全笑到肚子疼在东北特钢的重整过程中,为了保障重整程序的效率,还尝试利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进行工作。如本案债权申报的数额超过2000笔,涉及人数众多,为有序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制作并向债权人发放带有条形码的入场券,以扫描入场券条形码的方式实现债权人的快速入场,通过扫描表决票上条形码的方式快速统计债权人表决结果,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实现网络会议与现场会议的同步召开等,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与质量,也为债权人行使权利提供了充分便利。
第三,坚持各方利益共赢的重整原则,依照法定优先顺位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公平地实现企业挽救目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东北特钢重整计划草案规定,东北特钢原出资人中的辽宁省国资委、物产集团、黑龙江省国资委持有的出资人权益全部调减为零,股东东方资产因为本次重整贡献了新价值,故保留其部分出资人权益。重整计划并没有因为原股东是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人或国有企业就予以偏袒,而是依照法定优先顺位公平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调整取消了他们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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