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1.01.19
荣耀MAGICBOOK 16∙六级多少分过线梦见把蛇打死了【字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施行日期】2011.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增值税,消费税,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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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旅游推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的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的管理,特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2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以下简称税收优惠)管理工作,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
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税收优惠是指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增值税、消费税减税、免税和即征即退,不包括进口和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减税、免税和退税。
第三条 各级国税机关应遵循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规范税收优惠管理,禁止越权和违规审批税收优惠项目。
第四条张碧晨整容前后 税收优惠分为报批类税收优惠和备案类税收优惠。报批类税收优惠是指须经国税机关审批后方可实施的税收优惠项目;备案类税收优惠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税收优惠项目和不需经国税机关审批的税收优惠项目。税收优惠的形式包括免税、减税、即征即退、优惠税率(简易办法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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