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五院制度的瓦解
南京国民政府五院制度的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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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927年4月18日,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1928年10月3日,国民党第二届中央第172次会议通过《训政纲要》,依据
孙中山先生提出的
“五权分立”原则,提出训政期间,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和监察五项付托于国民政府总揽而执行之。这便是国民政府五院制的雏形。但是国民党一党军事独裁下的南京国民政府五院体制也仅仅如昙花一现,随着1949年解放军隆隆的炮声而土崩瓦解。
[关键词]国民政府;训政;五院制中图分类号:K26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53(2011)05-0013-02
引言
先进党务工作者材料从1927年4月18日国民政府在南京市的江苏省议会大厅举行成立典礼至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京宣告成立止,国民政府在大陆统治历时22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借孙中山《建国大纲》中提出的军政时期政权须由军人来掌握的名义,由蒋介石一人独揽军政大权,所以南京国民政府从建立之初便患有先天不足,国民政府实际上成了名副其实的军事独裁政府,在这个政府中谁拥有私人军队谁就拥有话语权,这样也就为国民政府成立后的各系新军阀的混战埋下了伏笔。1928年,随着“东北易帜”,国民政府宣布从形式上完成了全国的统一,其统治政策便由军政转入到训政,重新制定了南京国民政府组织法,再次改组南京国民政府。1928年10月8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试行五院制的《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组织法》,奠定了南京国民政府五院制的基础,国民政府设置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和监察五院,各院彼此独立,国民政府颁布之法律及命令需由国府主席会同五院院长共同签署。但是,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五权分立在国民政府的组织法中仅仅是流于形式,直至国民政府败亡大陆,其五院体制也没有在国家的日常事务中发挥过真正的作用。轮椅品牌排行榜前十名
一、蒋介石一人独裁使五院形同虚设1930年,行政院会议改为国务会议,原来的国务会议改为国民政府会议。1931年6月,国民党三届五中全会推举蒋介石为南京国民政府主席,同时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为加强国府主席权力,改会议制为集权制,五院院长、副院长及直属于国民
政府各院、部长均由国府主席提名任免。1931年12月,蒋介石下野,林森任国民政府主席,在蒋介石的授意下,重新修改国民
政府组织法,国民政府主席实际权力为不负实际政治责任的中华民国元首,并且不得兼任其他官职。1932年复设军事委员会为全国最高军事机关,由蒋介石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1937年11月,国民政府西迁重庆,对其组织机构又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在军事机构方面,
扩大蒋介石的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权力为“统帅陆海空三军并指挥全国军民,负国防之全责”,将原来属于国民政府的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军事参议院等机关,移交军事委员会管辖,行政院所属之军政部、海军部等归其兼领,将原隶属于国民政府的建设委员会撤销,并入经济部;同时裁撤全国经济委员会。19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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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代理国民政府主席,同年9月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恢复主席实际负责的制度,并重新规定五院院长对国府主席负责,蒋介石正式出任国府主席兼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及陆海空军大元帅,独揽军政大权。
由此可见,南京国民政府主席权力的大小,是由蒋介石的去留而定。蒋介石出任国民政府主席时,主席权力就很大;相反,就一定要削弱国民政府主席的权力,便于他幕后操纵。五院制时期的南京国民政府,名义上是标榜训政时期的五权分立,实际上是蒋介石一手操纵的军事独裁政府。
二、党治体制,南京国民政府政制的专制性
怎么国民党在当时的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绝对支配的地位,统治一切,包揽一切。国民政府的基本法《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都是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动议、议论和通过的,交国民政府颁布后的国家根本大法的解释权仍然在国民党中政会。
[作者简介]姜鑫,男,黑龙江鸡西人,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陕西西安,710300)。
2011年5月
文史博览(理论)
Culture And History Vision (Theory )
May.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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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民政府的权力渊源看,国民政府权力来源于国民政府组织法,而国民政府组织法则处于国民党之
手,所以国民政府的统治权是由国民党授予的,国民政府实际上是对国民党负责,而非对人民负责。国民政府五院院长的任免都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的,所以国民政府的人事任免权也被国民党一手包办。可见,国民党通过法规、组织、人事任免及督察等途径完全支配了国民政府,这就形成了蒋介石所说的“以党统政、一党治国”。国民政府的五院所行使的权力都是由国民党中央授予的,所以五院院长也必须对国民党中央负责,这就形成了一党专制的体制,所谓的五权分立也就无从提起了。
三、军治体制,南京国民政府的强权政治
南京政府本就是以蒋介石为首的新军阀通过战争建立起来的,在推翻了北洋军阀政府的割据后,国民党的新军阀变成了国民政府舞台的主角,从形式上完成了全国统一的南京国民政府并没有建立一个合理的文官制度,地方派系仍然各自为政,中央政府的政令军令甚至走出南京就如同废纸一张,对于这样一个政府来说,军队便成了其政治的生命。国府主席可以不当,行政院长可以不干,国民党总裁可以不要,但是军队不能不要。对于国民党新军阀的各派系来说,谁掌握了军队,谁就掌握了政权。谁拥有最强的军队,谁就是事实上的国家最高统治者,国民党各军事集团为争夺最高权力,曾几次展开过大规模血战,蒋桂战争、蒋冯战争、中原大战等等,蒋介石依靠他的军事实力从战场上将他的对手一一击败,他就牢牢地掌控了南京政府20多年。从权力关系上来看,国民政府的实权人物也皆为军人。李宗仁曾说过“长衫客是不行的”。在国民党政府里,军人最具有发言权,实力最强的军人就是政治上的强人,文人则要备受冷落。如蒋介石、李宗仁、白崇禧、何应钦、冯玉祥等都是军人出身并身
居高位,而像孙科、于右任、林森等只是这个军事独裁政府的点缀品而已。总之,从南京政府的权力重心来看,其军事专制性非常突出,这也严重地影响了五院的行政职能,甚至像监察院这个机构不能碰触军队的任何一部分,对于国家事务大家也就睁一眼闭一眼而已,反正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连监察院院长于右任都对他的朋友说道:
“我这里是个闲衙门,政治上的事情这里说没用,要我题个字还是可以的”。整个国民政府就这样弥漫着消极悲哀的情绪。
四、特务横行,游离于司法、行政和监察之外的盖世太保
国民党的特务机构极其庞大,而且不受任何约束,只听命于蒋介石一人指挥,其特征和性质非常类似于明朝的东厂和锦衣卫,不仅具有生杀大权,而且还独立于整个国家的行政、司法和监察体系之外,无人能管。中统、军统、政学、复兴社、政训处、别动队、宪兵队等等,一时间,鬼魅横行,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规模的统治,弄得人人自危。而国民党的五院官员也大多要接受这些特务机关的监视和审讯,生怕得罪了这些人而使自己锒铛入狱,不明不白地魂断金陵。本来五院和中统、军统的特务机关是平级关系,互不隶属,但是面对蒋介石的支持,五院与中统、军统逐渐成了实质的上下级的关系,人人谈之变,唯恐躲而不及。权力的倒挂也成为南京政府的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也从更深的方面在瓦解着国民政府脆弱的五院制度。
五、结论
什么笔记本散热好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南京国民政府的政治体制从形态上来看是一个高度集中的独裁专制政体,它以国民党的一党专制作为其专制政治的合理形式,推行其以军治国、军事独裁和特务政治的实体,其核心仍是以大地主和大资产阶级为代表的人治独裁统治。蒋介石作为国民政府权力金字塔顶峰的人物,具有极大的乃至绝对的支配权力,他就是政府、政党、以及一切法律和社会制度的化身。他利用孙中山所提出的五权分立学说,建立了一个五院制政府,但是他却又把握着国家行政、立法、监察、军事和司法等大权,将国家政治权力和人民自由剥夺殆尽,这也反映了南京国民政府其政治制度的脆弱性。完成形式上统一全国的南京政权也没有能够建立一个合理、健全而且高效的文官体制,相反国民政府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军事强权政府,国民党和军队占据了政府的支配地位,本来就先天营养不良的五院文官制度更是雪上加霜,这也为南京政府的惰性扩张和政治腐败而大开方便之门,有人戏称南京政府为便条政府,可见南京政府之政风如何。这时,考试、监察、立法和司法对政府的限制已经完全不存在了,仅做为牌坊和镇压职能而存在。而作为南京政府的政治制度而言,它的价值已然消失。政治制度在权力淫威的冲击和腐蚀下,逐渐耗尽了自己的生机,在遇外界的强力冲击下,也只能是忽喇喇似大厦倾覆而已。
[参考文献]
[1]刘秋阳.南京国民政府“五院制度”述评[J].武工学院学报,2006(10).
[2]赵红.试述国民政府的五院制度[J].科教导刊,2011(1).
(责任编辑:黄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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