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补偿细则
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军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及《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规定,以解危排险、适当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原则,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征收部门按照本方案对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内住宅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并按照项目进展情况整体推进、分期实施。
第三条征收范围
项目位于酒仙桥地区,征收范围为:
(一)一期征收范围包括四街坊、电子球场及酒仙桥一中、十一街坊、立新村三个地块。
1、四街坊、电子球场及酒仙桥一中地块,东至酒仙桥一中东侧围墙,电子球场东南侧围墙,四街坊17号楼北侧
甬路,酒仙桥四街坊4号楼、11号楼,东电实业退休办(2层楼房);南至酒仙桥路;西至酒仙桥一中西侧围墙外甬路,酒仙桥四街坊1号楼、8号楼、15号楼北侧现状道路;北至酒仙桥一中北侧围墙。
2、十一街坊地块,东至酒仙桥南路;南至酒仙桥十一街坊3号楼、4号楼、8号楼、9号楼南侧甬路;西至红霞中路;北至红霞路。
3、立新村地块,东至立新村东侧围墙;南至立新村南侧围墙;西至酒仙桥三街坊10号楼、11号楼东侧围墙;北至将台乡驼房营大队平房。
(二)二期征收范围包括六街坊、七街坊两个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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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六街坊地块,东至酒仙桥路;西至红霞路西侧现状道路;南至红霞中路;北至红霞路北侧现状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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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七街坊地块,东至酒仙桥路;西至红霞路;南至酒仙桥南路;北至红霞中路。
(三)三期征收范围包括二街坊、三街坊、十街坊三个地块。
1、二街坊地块,东至酒仙桥南路酒仙桥三小东侧围墙;西至酒仙桥路;南至酒仙桥南路;北至华信医院南侧甬路。
2、三街坊地块,东至三街坊5号楼、7号楼东侧;西至三街坊2号楼西侧;南至三街坊3号楼南侧;北至酒仙桥南路。
3、十街坊地块,东至红霞路,西至十街坊20号楼、14号楼、15号楼、16号楼西侧无名路;南至红霞中路;北至十街坊1号楼、2号楼平房、平房21排北侧。
具体范围以规划意见及附图划定的范围为准。
第四条房屋征收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为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征收中心”)受区征收办委托承担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补偿对象的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
(二)被征收房屋为共有的,全部共有人按一被征收人进行认定。
(三)承租公房的按《北京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方案中一个被征收人为一户。
第六条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建筑面积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被征收房屋,按照《房
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
广东的大学有哪些(二)已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筑面积按照房改售房协议标明的建筑面积确定。
(三)承租公房的按《北京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2]19号)第一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张《房屋租赁证明》上多处房屋坐落的合并计算建筑面积,未核发《房屋租赁证明》的被征收房屋,按相关产权单位核发或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标明的建筑面积认定。
违章建筑、无证房屋等,一律不予补偿,对于住房确实有困难的,经相关部门审核,符合相应标准的,可适当给予补助。
第七条预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及征收决定
本项目为旧城区改建项目,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正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需组织
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预签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预签补偿协议具体生效比例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确定,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预签补偿协议达到生效比例的,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在预签补偿协议期限内未达到生效比例的,征收工作终止。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前不实际支付补偿款和提供房源。
本项目的预签补偿协议期限、生效比例及正式签约期限以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通知为准。
自管公房或者直管公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在预签补偿协
议前与公房承租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改售房协议,预签补偿协议生效后房改售房协议自动生效。
第八条被征收房屋评估的价值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
告之日,最终确定的评估价格与预签补偿协议时点的评估价格存在差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第九条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只对房屋价值进行补偿,不以被征收房屋在册人口数量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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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补偿
第十条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不能同时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第十一条货币补偿
汉字谜语(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征收部门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具体金额见分户评估报告)。
(二)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
征收部门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给予被征收人室内装饰装修补偿(具体金额见分户评估报告)。
(三)搬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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