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互助方式
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互助方式
第一篇: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互助方式
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互助方式
1、补助:参加太原市基本医保的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助。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因患危、急、重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急诊,无效死亡的;患特定病种在门诊就医的;异地安置人员和因公长期在外地工作,在市医保中心备案的医院就医的;因公出差、探亲、节假日外出期间因患危、急、重病在异地急诊住院的;经医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往异地医院就医的。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助范围与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范围一致。按照职工患特定病种在门诊就医的累计费用或一次住院发生的费用,依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助:
(1)在太原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进入大病医疗互助支付范围内医疗
费用,补助40%;
(2)经批准转往外地诊疗发生的进入大病医疗互助支付范围内医疗费
用,补助35%。
在40%(35%)补助后,若个人自付金额达到或者超过5000元的(或虽未达到大病互助标准,单个人自负金额达到5000元的),按自付金额的20%另行给予补助。
2、救助:未参加太原市基本医保的职工按照职工在门诊(参照太原市医保特定病种)就医的累计费用或一次住院发生的费用,在一个互助期内达到5000元(含)以上按20%进行救助。
3、帮扶:凡参加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的职工,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本人医疗费自费部分在3000元(含)—5000元的,按15%予以帮扶。
4、特殊救助:凡经过医保和大病互助报销补偿后,个人自付医药费仍超过10万元以上或单位患重大疾病职工过多的,经本人和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属实、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并报市总领导同意,即可予以特殊救助。
一个互助期内最高补助限额为50000元,且大病医疗互助补助金与医保赔付费用的总和不超过职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
第二篇: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知识问答2022国庆是几十周年了
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知识问答
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是众性的医疗互助互济活动,旨在通过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促进多层的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减轻职工因患大病造成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协助政府解决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实施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的目的是什么?
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目的是为了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光荣传统,通过职工之间的互助帮助“聚小钱,办大事”,实现“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助我”,从而解决职工因患大病导致生活水平下降或因病致贫的问题,使广大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从整体上得到提高。
怎么发消息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凡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太原市总工会的企业、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包括内退、内养)以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按规定交纳互助金,均可以团体形式参加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此项工程不接受职工个人加入互助的申请。
在职职工是指现在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未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的周期是则有、怎样规定的?
太原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程周期为一年,互助起止时间为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互助金缴费标准是多少?
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必须按期缴纳互助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期36元。互助金每期缴费一次、在职工参加互助活动时一次性收取。
职工申请互助时,期限有什么规定?
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内申请互助,需在医院(或医保部门)最终出具的医疗费专用收据或结算凭证之日起90日内提出,逾期我中心不在受理。
不承担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偿的情形有那些?
1、参加互助工程期满而期还未结束,未按规定期限继续缴纳下一期互助金的,超出当期互助期天数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计算互助金补偿;
2、3、工伤、职业病、生育费用;
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互助金的。
第三篇:长治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实施办法
大家好,今天我们学习的内容是《长治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
实施办法》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工大病医疗互助?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是由工会组织实施,
职工按照单位团体参加,互济互助性质的医疗保障方式。是对全市职工医疗保障进行的有效补充,参加的职工在互助期内缴纳少量互助金即可在患重大疾病时获得一定医疗费补助。互助活动周期为一年,一般为本的10月1日至下的9月30日。
本办法共有六章二十条。
第一章
互助对象
第一条 凡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长治市总工会的企业、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长治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
参加方式为各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按团体参加,参加人数应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80%,职工人数少于100人的应全部参加。
本办法所述职工是指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与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的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职工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不是本单位职工,不得采用挂靠等方式假冒本单位职工参加;不在本单位实际工作,不领取工资或生活费,仅在该单位挂名或留存劳资档案的不得参加。
第二条 每个单位团体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能够准确反映本单位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有关报表,参加单位,工会工作人员需和本单位分管人事工会人员,带本单位人事证明(比如行政事业单位带编制本,企业带工资表)。
2、《长治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团体申请表》;
3、《长治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人员名册》(名册内容: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除书面材料外同时应报送EXCEL格式的电脑文件)。
第二章
国庆节去哪里旅游好互助经费
第三条 互助活动经费来源:
五一几天法定假日
1、职工个人缴纳的互助金;
2、政府、行政和工会的补助;
3、社会各界的捐赠、赞助;母亲节祝福语
4、利息及其它收入。
第四条 参加互助的职工必须按期缴纳互助金。互助金一经缴纳,不再退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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