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青岛的大病医保怎样办理,办理青岛的大病医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青岛大病医保的范围有哪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希望你们喜欢!
青岛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承办机构】: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分局医保科)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内
【】:0532-12333
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医疗保险;
1、符合门诊大病病种和病情标准;
春雨惊春清谷天第二个春指什么3、原则上已经过住院,且该病种年所需医疗费达到本人拟选定医院医保起付标准以上;
4、恶性肿瘤、白血病参保患者门诊大病资格满五年需重新核定。
申请资料:
1、住院及门诊病历;
2、出院记录;
3、社保卡;
4、相关检查报告。
【备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需提供不少于两家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两年门诊病历及其他与申请病种相关的检查资料。
申请流程:
1、参保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门诊大病申请;
2、参保人在办理窗口填写《门诊大病资格申请表》;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不齐全告知参保人补齐;
4、经过审核符合条件,收取资料,1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门诊大病证。
【温馨提示】:
1、门诊大病专用病历和处方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病窗口领取;
2、医疗年度期满后需更改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先至原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上年度费用后就近至社保局各窗口申请变更。
青岛门诊大病医疗报销
1、哪些病种可以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
根据我市目前规定,患以下43个病种的参保患者,申请办理了《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医疗费可纳入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具体包括:1、尿毒症透析;2、恶性肿瘤;3、器官移植;4、白血病;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6、脑卒中后遗症;7、慢性心功能不全;8、心脏瓣膜置换抗
win7摄像头怎么开凝;9、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10、特发性肺纤维化;11、支气管哮喘;12、支气管扩张症;13、肾病综合征;14、慢性肾功能不全;15、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6、溶血性贫血;17、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18、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9、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0、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脑垂体瘤;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力;38、运动神经元病;
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焕然一新造句
2、办理门诊大病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门诊大病证的办理,采取“定点医院驻地管理”模式,即选择驻市内四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和李沧区)的定点医疗机构为本人门诊大病定点医院的参保患者,其门诊大病证由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选择驻其它区、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的,由各区、市医保
曹丕燕歌行经办机构负责办理。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白血病四种大病需提供:(1)相关病种出院记录:申请办理的病种原则上需经过住院,且诊断明确,出院记录中需记载有所申请病种的明确诊断和相关病情;(2)相关检查检验报告:恶性肿瘤患者需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器官移植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尿毒症患者需提供三个月内三次以上肾功能化验单、白血病患者需提供骨髓检查报告;(3)一张一寸照片;(4)恶性肿瘤、白血病参保患者门诊大病资格满五年需重新申办。精神病需提供:(1)精神病专科医院专用证明;(2)一张一寸照片。其他病种需提供:
(1)相关病种出院记录:即出院记录中有所申请病种的明确诊断,有效证明该病种诊断具有相当的可靠性,并且其病情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2)两年或两年以上相关门诊病历:有效证明病人的病情为慢性难治性疾病,已经过长期门诊,有继续长期门诊需求;(3)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如血糖化验单、CT报告单、B超报告、心电图(不少于3张)等:可以作为相关病种及其合并症的诊断依据。(4)一张一寸照片。特殊情况:(1)恶性肿瘤无病理报告:某
些恶性肿瘤患者诊断明确,已无手术机会或暂不宜手术,或宜直接采用放疗或化疗,需提供明确的临床诊断,明显支持诊断的实验室检查报告(如CEA、AFP等)、放射性检查报告(
X线、CT等)、超声检查报告或其他特异性检查报告,以及临床医师针对肿瘤的方案。能够提供上述材料者可以核定恶性肿瘤放化疗;对于已经接受放化疗者,可以增加恶性肿瘤保守。
(2)恶性肿瘤重新办证:如果恶性肿瘤诊断已经五年以上,且已经手术或放化疗完毕,无新发或复发恶性肿瘤证据,近五年无肿瘤特异性或每年费不足起付标准,原则上不能只凭借初次诊断病理报告及出院记录重新办证。(3)结核病人可凭结核防治专门机构的诊断材料及方案申请办证。申办材料举例:高血压病(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①需提供因高血压及其并发症住院的出院记录;不少于两年高血压病门诊就诊病历,含高血压及并发症诊断、血压记录及用药史;②高血压合并冠心病、高心病需提供不少于3张心电图,心脏形态学检查(X线、心脏超声)报告均支持冠心病或高心病诊断;③高血压合并脑血管病需提供脑CT或MRI检查报告,报告中有明确的血栓栓塞、梗塞或出血;④高血压合并肾脏病变需提供3个月不少于3次肾功能检查报告异常,肾脏超声检查报告、或肾图、肾活检等相关检查报告异常。
卷心菜投手3、申请办理门诊大病证的程序?
—首次办证(1)选择定点医院:办理门诊大病的患者需根据本人申报病种的病情和诊治需要,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归口管理的病种必须选择相应的专科医院,即精神疾病患者应当选择精神病专科医院定点;慢性传染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患者需选择传染病医院或有传染科的医院定点;结核病患者应当选择市胸科医院、市中心医院结防科、或各市区结核病防治机构定点,器官移植抗排异患者应选择医保特约药店。(2)递交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本人或经办人填写《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和《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初审、复审)登记回执表》,填表时注意填写清楚患者的个人编号和单位编号,规范填写申办的病种和选择的定点医院名称,与备齐的上述相关材料一并递交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3)登记接收:医保经办机构办证服务窗口确认是否符合受理范围,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初步认可后登记接收,对于申请材料不完备的,说明情况和提出要求后,退回补充。(4)核定病种和定点医院:专家组对上述材料进行真实性评价,对申请的病种的相关材料和病情,依据《准入标准》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政策要求者核定病种及定点医院。(5)核定限额:对有限额的病种,根据病种和限额标准核定患者门诊大病的年度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6)信息录入与制证:审批通过的,将审批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打印和发放《门诊大病证》及专用病历、处方。
——补证、增加病种、重新办证(1)补证:《门诊大病证》丢失或损坏致无法使用的,可以申请补办,补办时需提供:①参保患者《医保证》或《社保卡》;②患者或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③补证申请;④患者近期一张一寸照片。补办证需交纳工本费。(2)增加病种:申请增加病种的,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与初次办理相同。(3)重新办证:对于被取消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如病情恶化,确需重新办理《门诊大病证》,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与初次办理相同。如果重新办证的时间与前次间隔在一个医疗年度之内,其医疗年度可以接续,重新办证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如果重新办证时间与前次间隔超过一个医疗年度,其医疗年度不能接续,重办证期间的费用也不能纳入报销范围。
——审批时限。四种大病、增加病种审批时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其他病种为10个工作日。
4、如何办理门诊大病资格年审?
由于我市纳入社会统筹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大病以一个医疗年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期间有的患者已痊愈,有的已死亡,有的病情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便于管理,《门诊大病证》必须实行年度复审制度。
(一)资格年审
——医疗年度。医疗年度不同于自然年度,从参保人第一次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发生之日起,满12个月为一个医疗年度。门诊大病与住院等其它方式的医疗年度合并计算,办证前住过院的,门诊大病从住院之日起计算医疗年度,未住过院的自批准办证之日起计算医疗年度。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大病需单独支付一次起付标准。(办理了门诊大病证的尿毒症透析患者、抗排异患者、恶性肿瘤、白血病及精神病患者除外)
举例说明如下:
例一、参保人甲2002年8月20日因高血压脑梗塞刷卡住院,2003年1月6日办理门诊医疗证,因其间隔在12个月内,住院日期在先,其医疗年度起始日为2002年8月20日,截止日为2003年8月19日。
例二、参保人乙因糖尿病并眼病,于2002年3月17日办理门诊医疗证,在此之前一年内没有住院记录,其办《门诊大病医疗证》之日视同首次由社会统筹金支付的医疗费发生日,即本医疗年度起始日为200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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