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动物在哪里2彩蛋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 12358-9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10-11批准1991-05-01实施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环境用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作业环境可燃性气体(含甲烷)、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
2 引用标准
GB 242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总则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 3836.4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B 4798.1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导言
GB 4857.5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条件
GB 5274 气体分析 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 称量法
GB 5275 气体分析 校准用混合气体的制备 渗透法
3 术语
3.1 检测器
由采样装置、传感器和前置放大电路组成的部件。
3.2 传感器
最吸引人的昵称 将样品气体的浓度转换为测量信号的部件。
3.3 指示器
指示气体浓度测量结果的部件。
3.4 报警器
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的部件,常用有蜂鸣器、指示灯。
3.5 检测范围
报警仪在试验条件下能够测出被测气体的浓度范围。
3.6 检测误差
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时,指示值与标准值之间允许出现的最大误差。
3.7 报警误差
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用标准气体校正时,报警指示值与报警设定值之间允许出现的最大误差。
3.8 报警设定值
根据有关法令或标准或现场状况,报警仪预先设定的报警浓度值。
3.9 重复性
同一报警仪在相同条件下,对同一检测对象在短时间内重复测定,各指示值间的重合程度。
3.10 稳定性
在试验条件下,报警仪保持一定时间的工作状态后性能变化的程度。
3.11 响应时间
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测器接触被测气体至达到稳定指示值的时间。通常,读取达到稳定指示值90%的时间作为响应时间。
3.12 恢复时间
在试验条件下,从检测器脱离被测气体至恢复监视状态的时间。通常,读取恢复到稳定指示值10%的时间作为恢复时间。
3.13 监视状态
报警仪发出报警前的工作状态。
3.14 报警状态
报警仪发出报警时的工作状态。
3.15 故障状态
报警仪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的状态。
3.16 零气体
不含被测气体或其他干扰气体的清洁的空气或氮气。
3.17 标准气体
成分、浓度和精度均为已知的气体。
4 分类
4.1 按检测对象分类,有可燃性气体(含甲烷)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报警仪。
4.2 按检测原理分类,可燃性气体检测有催化燃烧型、半导体型、热导型和红外线吸收型等;有毒气体检测有电化学型、半导体型等;氧气检测有电化学型等。
4.3 按使用方式分类,有便携式和固定式。
4.4 按使用场所分类,有常规型和防爆型。
4.5 按功能分类,有气体检测仪、气体报警仪和气体检测报警仪。
4.6 按采样方式分类,有扩散式和泵吸式。
5 技术要求
5.1 结构要求
5.1.1 气体检测仪应由检测器和指示器两部分组成;气体报警仪应由检测器和报警器两部分组成; 气体检测报警仪应由检测器、指示器和报警器三部分组成。
月季扦插5.1.2 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测范围下限为零,上限应大于或等于爆炸下限;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测范围下限为零,上限应大于3倍最高容许浓度;氧气检测报警仪用于缺氧检测,检测范围下限为零,上限应大于25%体积百分浓度,对于氧气泄漏检测,下限为零,上限应大于40%体积百分浓度。
5.1.3 便携式和移动式报警仪,应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或移动。
5.1.4 固定式报警仪,检测器应具有防风雨、防沙、防虫结构,安装方便。指示报警器应便于安装、操作和监视。
5.1.5 应使用耐腐蚀材料制造仪器或在仪器表面进行防腐蚀处理,其涂装与着不易脱落。
5.1.6 仪器处于工作状态时应易于识别。
5.1.7 仪器应易于校正。
5.1.8 用于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时,应具有防爆性能,符合GB 3836.1、GB 3836.2和GB 3836.4,并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
5.1.9 报警仪和检测报警仪应具有有效的报警装置。
5.2 性能要求
5.2.1 检测误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检测误差
检测对象 指示范围 检 测 误 差
可燃气体爆炸下限 爆炸下限±10%以内
高于爆炸下限的读数
低于爆炸下限的读数 读数值±25%以内
有毒气体最高容许浓度3倍 ±10%(读数)以内
高于最高容许浓度3倍的读数 ±10%(F.S.)以内
低于最高容许浓度3倍的读数±30%(读数)以内
氧 气缺氧仪0-25% ±0.7(vol.)%(氧含量)以内
检漏仪全刻度范围±5%(氧含量)以内
5.2.2 报警误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报警误差
检测对象报 警 范 围报 警 误 差
可燃气体在爆炸下限的1/4以下
在测量范围内设定的任设定值±25%以内
意报警值(1/4-3/4)
有毒气体在容许浓度以下报警
在测量范围内设定的任意设定值±25%以内
报警值
氧 气缺氧仪在测量范围内设定任意报警值 ±1(vol.)%(氧含量)以内
检漏仪任意设定的报警值±5%(设定值)以内
5.2.3 重复性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重复性
检测对象检测原理误差
可燃气体接触燃烧型±5%以内
有毒气体电化学型±5%以内
氧 气电化学型±3%以内
5.2.4 稳定性
按6.5进行试验时,仪器必须符合5.2.1-5.2.2的要求。
5.2.5 仪器使用姿势的影响
按6.6进行试验时仪器应符合5.2.1-5.2.2的要求。
5.2.6 振动的影响
按文科理科6.7进行试验时仪器应符合5.2.1-5.2.2的要求。
5.2.7 检测响应时间与报警响应时间
a.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在进行6.9和6.10中规定的试验时,检测与报警响应时间必须在30s以内;
b. 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在进行6.9和6.10中规定的试验时,检测与报警响应时间必须在60s以内;
c. 缺氧检测报警仪在按6.9和6.10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时,检测响应时间必须在20s以内,报警响应时间必须在5s以内。
氧气检漏报警仪在按6.9和6.10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其检测与报警响应时间必须在20s以内。
5.2.8 温度的影响
a. 按6.11.1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时,检测报警仪的检测误差与报警误差应符合5.2.1-5.2.2的要求;
b. 按6.11.2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时,检测报警仪的检测响应时间和报警响应时间应在5.2.7中规定的时间内。
5.2.9 电源电压的影响
检测报警仪进行6.12中规定的试验时,其检测误差与报警误差应在5.2.1-5.2.2中规定的误差范围以内。
5.2.10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应试验并说明干扰气体的影响。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者外,试验场所的条件按GB 2421实行,即试验大气的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45%-75%,气压为86-106kPa。
当检测报警仪进入工作状态并经过厂家指定的稳定时间后即可开始试验。校正仪器时,使用零气体和标准气。标准气配制按GB 5274-5275实际。
6.2 检测误差试验
按厂家规定对仪器或装置进行校正。然后,将浓度分别为满刻度值的60%、1.6倍、3倍容许浓度值或报警设定值的试验气体通入检测器,记录指示值并计算出指示值与试验气体浓度的差值。
6.3 报警误差试验
6.3.1手机格式化恢复 检验缺氧检测报警仪与氧气检漏报警仪时,在与设定报警相同条件下,将高于设定报警浓度的氧气通入检测器,然后逐渐降低氧气的浓度,直至发出警报,计算此时试验氧气的浓度与设定氧气报警浓度的误差。
6.3.2 除缺氧检测报警仪外,检验其他气体报警仪和气体检测报警仪时,在与设定报警相同条件下,应将低于设定报警浓度的被测气体通入检测器,然后将试验气体的浓度逐渐升高,直至发生警报,计算此时试验气体的浓度与报警设定值的误差。
6.4 重复性试验
6.4.1吭多音字组词 进行氧气检测仪和氧气检测报警仪的重复性试验时,用浓度近似为报警设定值的氧气试验气体与常规空气在同一条件下,交换三次,通入检测器,计算氧气试验浓度与平均指示值的误差。
6.4.2 进行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仪和检测报警仪的重复性试验时,将浓度约为设定报警值或全量程60%的试验气体与常规空气或零气体在同一条件下,交换三次,通入检测器,计算试验气体浓度指示值与其平均值的误差以及相对平均值。
6.5 稳定性试验
先校正检测报警仪的指示,设定报警值,在完成6.2检测误差试验与6.3报警误差试验之后分别进行6.5.1与6.5.2的试验。
6.5.1 使仪器保持工作状况1h以上,然后,按6.2中规定的方法检查检测误差。
6.5.2 使仪器保持工作状况1h以上,然后,按6.3中规定的方法检查报警误差。
6.6 仪器使用姿势的影响试验
使仪器处于工作状态,以标准使用姿势为准,分别前后左右倾斜30°,检查试验气体浓度值与指示浓度值、报警设定浓度值与实际报警浓度值的误差。
6.7 振动的影响试验
将仪器固定在振动台上,以10-55Hz的频率、0.15mm的振幅、每次3min的扫频时间进行振动试验,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各振动30min。然后按6.2-6.3条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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